4日下午,在主管副市長的督促下,住建局長等一行人員來到東方花園小區,約談了物業公司,並當場落實了供暖問題。
但業主們仍憂心重重:市長幫物業借的兩車煤 ,還不知道能燒多大一會呢 ?!
針對東方花園小區業主的供暖問題,尚志市政府作出四項舉措:一、派出監管人員進入東方花園鍋爐房,實時監督供暖情況。二、對供暖溫度質疑的,可以隨時聯繫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測溫。三、約談了物業公司,要求其必須保障供暖,否則取消其相關資質。四、啟用備用方案,確保燃煤到位。
據悉,尚志市東方花園小區供暖問題已存在幾年之久,業主每年維權,每年都會被各種理由打發了事。
去年東方花園小區供暖情況就不好,住戶家裡溫度不高,大部分都沒有達標。
今年進入供暖季後,因鍋爐房沒有儲備煤,2月2日,業主發現東方花園小區居然停止供暖,原囤放煤堆處已經沒有煤炭,聯繫物業,物業告知已經沒錢買煤。因為停止供暖,很多業主室內溫度不到13攝氏度,很多居民因溫度太低而感冒。
小區業主也多次到城發公司反映情況,但暖氣不熱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其主要理由是:小區內有失水現象,熱電廠熱量不夠,或者設備出現故障。
業主質疑:失水問題、熱電廠熱量不夠的問題,去年存在,怎麼時隔一年都不能解決嗎?
對於北方冬季供暖來說,在住戶繳納暖氣費、熱力公司收取暖氣費的同時,供暖合同便確立了下來。按時繳納暖氣費是買熱住戶應盡的義務,按時供暖並保證住戶室內溫度達標是供暖企業的義務。
對於推遲繳納暖氣費的住戶,熱力公司要求其需另繳滯納金,那麼,對於沒有達標供暖的供熱企業,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從暖氣的特殊性講,暖氣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是居民冬季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保證。既然廣大住戶花買了暖費,東方花園小區的物業就有義務為業戶供暖,保證大家溫暖地度過冬季。
寒冬臘月,又是疫情防控的緊要關頭,希望東方花園小區的業主們早日獲得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