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民間借貸中,借條註明「年息一分」,這究竟是指1%還是10%?雙方當事人為此打起了官司。最近,秀洲法院在審理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時,辦案法官還「搬」出了字典來斷案,認定借條內容應為年利率10%。
高女士和陶先生原本是一個辦公室的同事,2015年6月,陶先生向高女士借款2萬元,並出具借條一份,載明:今向高某某借貳萬元人民幣,年息一分。後經多次催討,陶先生遲遲未予歸還。2016年11月,高女士一紙訴狀將陶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歸還借款2萬元並支付利息。
庭審中,陶先生對借款本身並無異議,但認為「年息一分」應該按照年利率1%計算,而高女士則認為「年息一分」應該按照年利率10%計算。那麼,「年息一分」到底應認定為多少呢?
法官說,在我國民間借貸關係中,幾分、幾釐是利息最普遍的表述形式,出具借條時,借款人常以幾分、幾釐表示利率。而在司法實踐中,「月息一分」則是指月利率1%,「年息一分」與「月息一分」中的「一分」似乎應是同一含義,但是按照慣例,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執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若「年息一分」按年利率1%計算,則大大低於銀行基準利率,顯然並非出借人的本意。
同時,法官還翻閱了《新華字典》,找到對於作為利率的「分」的解釋為:「分,利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計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計算」,因此,「年息一分」應確定為年利率10%。
法官特別提醒,生活中常以「分」計算利息,其規範表述應為「月(年)利率百分之幾」,即便是發生糾紛時,雙方也不會產生歧義,所以建議大家在出具借款憑據時做到嚴謹規範,避免埋下糾紛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