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先生投訴舒適堡健身
4月28日他和老婆一起辦理舒適堡健身卡,老婆第二天開卡,因應先生有其他品牌的健身卡還沒有到期,卡故延期開卡到8月。當天操作手續完全是在舒適堡(新大陸店)店內辦理。因銷售人員胸掛工作牌,讓應先生支付寶轉帳給舒適堡銷售王某。應先生也完全信任故將健身費用轉給銷售人員。2016年8月9日我應先生前去門店開卡,舒適堡工作人員竟然告訴他那天給應先生辦理健身卡的銷售是個「騙子「,所以不能為開卡。
好了你舒適堡說一句離職的銷售是騙子就和你舒適堡沒有關係了?
畢竟錢是在舒適堡店內付的錢,當時這個銷售也掛著你舒適堡健身的工牌
接下來更有意思的一幕發生了。。。。。。
舒適堡找到了王某,讓王某寫了個欠條,還有紅色的手印
反正我舒適堡幫你找到了王某,讓他寫個欠條,就和我舒適堡沒關係了,讓應先生就向王某追討好了。
舒適堡到當起了中間人了,和我舒適堡沒關係了!
你以為你舒適堡是借貸公司啊,以為一張欠條就能把責任轉嫁給消費者,和舒適堡就沒關係了嗎?
隨後郭亮帶著應先生和陸家嘴市場監督管理所倪副所長來到了浦東舒適堡新大陸店。
倪所長表示:消費者只要是在營業場所發生的消費,商家就應當承擔管理責任,更何況銷售人員當時還是舒適堡的員工。
隨後舒適堡新大陸店的店長聞訊趕來,表示將會給應先生辦理健身卡,再向舒適堡口中的那位"騙子"銷售進行追討!
小編提示:
消費者在進行消費的時候,切勿盲目相信銷售所承諾的事情,要看好合同,以合同上的白紙黑字為依據。合同上是否有經營者公章,是否商家給消費者有加蓋公章的收據或發票,這些都是今後維權的證據,切勿相信口頭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