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一提,上圖最右邊那支,1000毫升裝要賣36MOP。大概是國內的2倍價格。
房租的貴就更不用說了,現在,連停車咪錶都開始漲價:
特別是,澳門廉政公署最近踢爆,交通事務局在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的外判過程中,將管理服務斬件,以規避必須公開招標及簽署公證合同的法律規定。
以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為例,自該局於2010年12月接手停車場至今,不斷以「短期管理服務合同」作出判給,而理由主要都是「要完善或者增設停車場的各種設備設施」。另外,多個停車場在這幾年間,聲稱要增設電子付費系統及完善閘機收費系統,均成為不斷採用「短期管理服務合同」的理由。對此,廉署指出,其實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 6 條第 2 款的 規定,「經營合同」可包括安裝為提供泊車服務所需的設備,即在進行公開招標期間,可要求競投者安裝閘機收費系統或電子付費系統等停車場設備。這麼做的原因嘛,自然是為了規避公開招標,理由呢...你懂得。
廉署認為,交通事務局以牽強的理由採用「短期管理服務合同」外判停車場管理服務,然後不斷續期並持續多年,規避「經營合同」及公開招標的意圖明顯。交局這種規避法律規定的做法,不僅違反了「合法性原則」,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令到法定的制度和程序變得可有可無,形同虛設,而且最終被不法份子利用,成為操控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判給以獲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及工具。
政府辦事存在咁大問題,究竟系邊個環節出現左漏洞?以後又應該點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