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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老人們常常說「要栽花,不要種刺」,鄰裡關係才會和睦,人與人之間才會變得友善,可是,近日,在雲縣曉街卻發生了這麼一起因為「栽花」而引發的「男女大戰」。
2020年11月16日,雲縣公安局曉街派出所接轄區群眾字某某報警,稱其被人威脅、捏脖子,請派出所民警幫助處理。
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介入調查,經大量工作後,民警獲悉了事情的全部經過,原來,這一切的一切還得從一株花樹開始說起。
當事人李某某(男,45歲)在自家圍牆腳栽種了一株花樹,這花說是花,卻也會長刺,而且長速非常的快。因為李某某種植花樹的位置恰好在字某某(女,36歲)家進出田地的路邊,該刺花樹的種植嚴重影響到了字家進出。
內心憤懣的字某某遂用鐮刀將該刺花樹進行了挖出,李某某看到自己種下的花被挖,異常的惱怒,隨即與李某某進行了爭吵及肢體衝突,爭吵中李某某將字某某的鐮刀丟入水中。
在現場,當著民警的面,字某某與李某某再次發生了爭執,爭執的焦點在於字某某稱李某某捏其脖子,認為自己一個女的被男的如此的欺負,內心異常的委屈,李某某必須給自己一個說法。而李某某則矢口否認,稱自己根本就沒動過手,一切的一切都是字某某誣陷。因為沒有外傷,在沒有第三人在場的情況下,兩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數。誰也說服不了誰,民警也無法核實。
鑑於兩人的表現,現場不具備調解條件,出警民警隨即將兩名當事人帶回派出所辦案中心進行深入調查。
在雲縣公安局曉街派出所辦案中心,民警從情理、法理角度出發,對雙方當事人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嚴厲指正,讓彼此雙方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問題及錯誤。最終,兩人達成了和解,李某某重新移種了花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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