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少數民族地區保留了大量古代遺留下來的民間風俗,婚俗便是其中最富有特色的一項內容。婚俗禮儀的代代興盛,輩輩傳承,成為當地人民群眾生活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傣家青年男女社交戀愛,傣語稱為「約騷」。當地漢族稱為「串姑娘」。傣歷新年那一天,傣家竹樓裡到處可聞一片殺雞聲,雞燒好後,便見姑娘穿上盛裝,把雞肉拿到集市上去賣,等候自己喜歡的小夥子來買。
興高採烈的小夥子紛紛前來問價,如果姑娘說:「吃了再稱。」吃後又加倍要錢,便是不喜歡了。若姑娘喜歡買雞肉的小夥子,姑娘便會遞給小夥子一個凳子,讓他坐到自己身邊。
這時,小夥子說:「我倆一起吃,雞肉才會更香。」姑娘對說:「這裡人多嘴雜,乾脆我倆抬到林子裡去吃。」好事就成了。
苗族人在選擇結婚良辰吉日時,南方父母一定與媒人同赴女方家商定。女方家殺公雞一隻,煮熟之後,雙方共同觀看雞眼,此禮儀一般在深夜舉行。
如果雞的雙眼全睜或全閉,則表示吉利;如果雞眼一隻睜著一隻閉著,則認為不吉利。看完雞眼,雙方就開始協商婚期,一般訂在「午日」或「子日」,苗民認為這兩個日子是大吉大利之日。
貴州省遠山區的苗族人忠厚老實。提親這天,男方家請人帶來兩隻大紅公雞到女方家來,但這兩隻雞必須當眾殺死,用兩滴血放在酒裡混合後讓男女雙方飲下,表示百年到老。
然後雞心、肝不切破按原樣煮熟吃下,表示永遠不變心;雞腸子也不切斷,吃了後表示連接一起,永不分離。吃這些東西時,有德高望重的老年人說一些吉利話和比喻詞,這樁事就算定下來了,這就叫吃雞酒。
居住在黔東南臺江的苗族人,在吉日來臨時,男女雙方為婚事忙個不停。女方一般要舉行祭祀儀式,特請司儀將少許酒和供物扔在地上,說些吉利話,祝福待嫁女兒婚姻美滿幸福。
這時男方司儀從口袋掏出幾毛錢交給女方司儀,二人喝糙米釀製而成的交杯酒,意即已為男女青年搭好了婚姻橋梁。午後,迎親隊伍便在司儀的帶領下浩浩蕩蕩從女方家出發去迎娶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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