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後新興派出所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處警,經對報警人詢問和火鍋店內視頻查看:該嫌疑人於2021年1月29日晚9時30分許通過該火鍋店二樓緩臺處一未關窗戶進入店內,在該店吧檯處盜取店內現金。
經民警研判,昂昂溪區內正處疫情防控期間,區內人員流動具有限制性,嫌疑人應在區內生活居住,且該人體貌特徵明顯。
隨即民警兵分兩路,一路在被盜火鍋店附近小區、商戶進行走訪盤查,另外一路對行動軌跡進行研判。民警根據作案嫌疑人離開方向,走訪摸排至距離被盜火鍋店一公裡的一小區某商戶時,發現該嫌疑人與在此小區居住且經常在該商戶購物一男子極為相似,而後民警對該小區卡口登記表中的人員逐一排查,一名曾有過盜竊前科的男子付某某進入民警視線。
經分析研判,民警發現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外貌符合監控視頻中作案嫌疑人的體貌特徵,隨後民警在其居住的小區附近進行蹲守,30分鐘後,將在外購物返回家中的嫌疑人付某某抓獲。
經審問,付某某對其盜竊火鍋店一案供認不諱,並且民警根據其交代,在付某某居住的小區樓道內起獲未使用贓款837元,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昂昂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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