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光哥 撰稿:M&M 美編:HY
今日上午網傳合肥政務區森林海小區14樓發生火災,經合肥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核實確認
該小區並未發生火情
並未發生火情
並未發生火情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而網絡上一些媒體甚至本地大V在沒有具體核實的情況下,轉發網絡引發了網民關注。
網上流傳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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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絡不實傳言,合肥消防第一時間在微博上進行闢謠,一些媒體也主動刪除了謠言。
那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先看物業採訪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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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小衛士多方求證
找到了視頻中的火災地點
原來發生在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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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發生在蘇州的民房火災
硬是被傳成合肥森林海
真是無語了!
小衛士想問發布謠言和傳播謠言的人
你知道後果嗎?
對於無底線的網絡謠言以及虛假信息,公眾應積極向公安部門舉報。傳播虛假信息並帶來惡劣影響,是需要付法律責任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現行刑法第291條中增加了一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一種支援叫做「不造謠」
有一種能力叫做「不信謠」
有一種真情叫做「不傳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