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欖的梁女士向我們報料
她將自己的車壞了送去維修
但是沒想到,車還沒拿回來
就收到交警的通知,
說她的車撞傷人!!
究竟是什麼情況?
梁女士說,今年六月中旬,自己的車要更換避震器,於是她就將自己的車送去修車廠維修,但是還沒等她把車拿回來,梁女士就收到交警通知 ,說她肇事逃逸!!
梁女士:我讓我老公馬上打電話過去,問修車廠有沒有這回事 ,他還說車在廠裡面,沒有這回事。
於是梁女士又去問交警,交警方面說,發生事故後,被撞的人撿到了一個車牌,這個車牌的的確確是梁女士的。
梁女士繼續向修車廠討說法,梁女士說,在幾經追問之後,修車廠才承認,更換完避震器後,為了檢測需要,修車師傅開過她的車出去。
【梁女士VS肇事司機】
不是說花不花的問題,車牌的都掉下來了,你沒可能不知道!
(我怎麼知道車牌這麼容易掉?)
肇事司機:試車開出去的時候碰了部摩託車。
修車廠方面說,後來他們已經私下與傷者協商和解,事故目前已經解決了,但是梁女士就對修車廠的做法很不滿,因為修車廠一直閃爍其辭,也不願負責任。
梁女士:我要求的是,肇事逃逸的人給我證明,聲明事故與我這個車主無關,第二個就是我要求他們作出賠償。
有律師表示,在測試車的過程中,發生了一切的後果和責任,都應當由車行即車輛維修單位來負責,而不應該由車輛的管理方來負責。
如果市民遇到同樣的事情可以索賠,事故造成車險保費的增加,還有車輛維修導致車輛行駛期間車主的代步費用,也可以算在索賠範圍之內。
經過協商,目前梁女士已經和修車廠達成了一致,對方願意出具相關證明,也願意減免1000元的修車費用。
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試車時不小心發生了意外,
老實承認,負起責任來就是了嘛!
大家都是通情達理之人,
現在這樣人家問了,
修車行還遮遮掩掩的,
給人的印象不是更加不好,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