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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水原殺人分屍案發生於2012年4月1日晚上,大韓民國京畿道水原市一名28歲的女性被一名42歲男性姦殺並殘忍分屍的案件。受害人在遇害過程中曾報警求助,但由於警方的怠慢、玩忽職守導致最終不能避免慘劇。警方的失職引致社會的公憤。
事件曝光之後,輿論一片譁然,警方對案件的處理手法廣受批評。從被害人報警到找到其遺體足足經歷了13個小時,從報警到被殺人遇害也有6個小時,輿論普遍認為,如果警方足夠重視那通報警電話並及時尋找受害人的話,是很可能避免受害人最終被殺死的,至少能阻止分屍。
報警電話郭某已經說出了自己的大概位置,但是112接線員仍然不斷要求郭某告知準確位置,這對被強行帶到陌生地方的受害人來說是不可能的。當時112緊急呼叫中心有20名警員當值,但卻無人處理這件事情,電話中不斷傳出受害人的慘叫聲,但是呼叫中心的當值警員依然判斷是熟人或夫妻爭執。反應出呼叫中心當值警員缺乏專業訓練。目前韓國的112緊急呼叫中心警員只有1/5人接受過短期訓練。
此外,警方在電話通話時間問題上一再撒謊:
4月4日,謊稱電話只有15秒,受害人未能說明準確位置;
4月5日,宣布通話時間為1分20秒並公開這80秒的錄音,謊稱受害人在說完「我錯了,大叔,我錯了」之後掛機;
4月6日,終於承認通話時間為7分36秒。
分析認為,受害人很可能是在吳原春闖入屋之後假裝掛機,把電話扔在地上,期望警方能通過鎖定電話信號找到她的位置;但是警方的不作為辜負了她的期望。
隱瞞監控吳原春強拉受害人去出租屋的場面被距離犯罪現場約50米的池洞小學後門監控錄像拍攝到,相關畫面長達13秒。在4月2日早上,警方就曾經到訪靈通區統一管制中心調查,並確認了監控錄像的存在。但是,在4月9日錄像公布之前,警方都一直否認有錄像存在。事後警方表示「由於一早就將嫌疑人逮捕,所以對錄像並未特別在意」。
搜救行動警方在4月2日凌晨3:00才展開搜救行動,但是一開始只有兩輛車輛和5名警員前往現場,郭某的姐姐也一同前往,據她的描述,同行的警員都在打盹;警方在距離後來發現的犯罪現場僅僅10米的地方停止了搜查。約早上6:00,搜查警員才增至10人;早上6:50,重案組全部35名警員出動;9:00,負責此案的刑事科科長才趕到現場。
一家媒體對犯罪現場方圓300米內的137戶人家進行了調查,其中133戶人家均表示警方在深夜沒有及時到來。當時警方排除了已經熄燈的人家,只到還亮著燈的人家戶外聽聲音。
迫於強大的輿論壓力,4月9日,國家警視廳長趙顯五提出辭職,他在聲明上說:我謹向受害人家屬表示沉痛哀悼,並請求他們的原諒,我為韓國警方因嚴重失職導致此次悲劇發生自責,我更為韓國警方試圖掩蓋他們的失職行為讓民眾失望而道歉。
趙顯五還表示警方將嚴懲相關人士,追究責任。如果死者家屬提出控訴,要求國家賠償,他將盡最大努力作出協助。 京畿道警察廳長徐千浩也已經提出辭職。
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什麼?最無奈的不是無能為力,而是不作為。有失職的警察,自然也有甘願奉獻的警察。雖然鬼叔沒多少警察朋友,不過,僅微信粉絲群認識的四位警察同志還是相當的積極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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