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寄遞企業不按規定進行檢視的情況,江蘇省加大監管力度,對不按照規定查驗的快遞公司進行了罰款。
9月27日下午,蘇州市郵管局執法人員前往吳江區,送達蘇州市首張寄遞行業大額罰單。被處罰的國益快遞公司擅自違規收寄300多件禁寄物品,被警方以涉嫌運輸槍枝彈藥查處。
吳江區桃源派出所民警薛理菁表示:「跟郵寄人達成了一個協議,每一單多加兩塊錢。他明知鉛彈的情況下,繼續幫他郵寄。」
目前,涉案人員正在接受警方調查。依據法規,蘇州市郵管局對快遞公司作出2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快遞公司法人、網點負責人各處罰1萬元。郵管局提醒快遞企業要嚴格落實開箱驗視、實名登記、過機安檢「三項制度」,堅決防止禁寄物品進入寄遞渠道。下一步,郵管部門將進一步推進實名登記制。
蘇州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副處長錢嬋斐表示:「我們也請求市民多多配合我們,基於安全考量所作出的這樣一個規定,在寄件的時候可以主動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讓快遞員來進行一個查驗登記。」
在江蘇沭陽,也有一家快遞公司被罰。8月5日,沭陽縣公安局民警在辦理劉家某等人涉嫌販毒案件時,發現自2017年4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劉家某等多次通過快遞販賣冰毒,民警隨即展開偵查。
辦案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就是通過快遞的方式,把冰毒藏匿在這些布娃娃當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在郵寄包裹過程當中,寄遞網點沒有對寄件人身份進行實名登記,也未對寄件包裹開箱驗視,造成毒品通過快遞渠道流出。 」
9月22日,宿遷市郵政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處以該快遞公司15萬元罰款,並對公司主管人員和網點負責人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
辦案民警仲召傑指出:「本案中的違法行為人法律意識淡蔳,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落實開箱驗視、實名登記、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違反了《反恐怖主義法》,受到嚴厲的經濟處罰。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條規定: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不得運輸、寄遞。也就是說,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就是違法行為,將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寄遞從業人員也一定要謹記違法成本,認真履職,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遞物品,以免觸犯法律,後悔莫及。
來源:央視財經《第一時間》
本文編輯:於典(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