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11批次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質的面膜類產品,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
不合格產品涉及的生產企業和不合格項目為:
標稱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蔻4合1密集潤白修復面膜,
標稱上海雪代日用化學有限公司生產的依琳娜三重效面膜,
標稱聖匯美生物科技(平湖)有限公司生產的卡緹·丹蘭白金級蝸牛奢華多效修復面膜,
標稱廣州市白雲區新市艾璐詩化妝品廠生產的仟佰草銀杏雪顏補水隱形面膜、銀杏雪顏補水隱形面膜和靜謐享受滋養蠶絲面膜三種產品,
標稱廣州市裕朝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乳木果原汁潤顏面膜,上述產品檢出含有禁用物質氯倍他索丙酸酯;
標稱惠州市七分妝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平肌祛痘青春面膜檢出含有禁用物質氯倍他索丙酸酯和倍他米松雙丙酸酯;
標稱廣州市蓮娜姬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杯水潤肌美膚面貼膜和八杯水嫩白保溼面貼膜兩種產品檢出含有禁用物質曲安奈德醋酸酯;
標稱廣州市妝源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3D緊緻提拉彈力面膜檢出含有禁用物質氫化可的松。
據了解,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雙丙酸酯、曲安奈德醋酸酯和氫化可的松均屬於糖皮質激素類物質。
長期使用含有糖皮質激素的化妝品可能導致面部皮膚黑斑、萎縮變薄等問題,還可能出現激素依賴性皮炎,《化妝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規定其為化妝品禁用物質。
上述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所在地上海市、浙江省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在進行相關核查處置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海市、浙江省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實後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對已上市銷售產品立即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