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嘛!我是開手機店的,位置在……這邊還跟客人說著話,轉眼就不見了一隻手機!我懷疑是被人偷走的!」
6月8日上午9時許,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接到某手機店店主胡某報警稱店裡遭竊,昨晚放在櫃檯上充電的手機被偷。
民警根據胡某店內所提供的監控線索很快找到了偷走手機的向某。
男,22歲,雲南人。從2016年到永康至今,從事銷售工作,平日業績不錯,月收入可達5000元。
據悉,那隻被偷的手機售價1200元。而向某收入穩定,看著衣冠楚楚的樣子,不像是會偷手機的人呢!
向某與好友俞某相聚一起吃飯。飯後,俞某提到自己的手機壞了要去修一下。向某便帶著俞某騎車來到象珠一村廣場,胡某的手機店就開在附近。
向某曾光顧過胡某的生意,帶著俞某進到胡某店裡。得知俞某的來意後,胡某便埋頭檢查起手機。這時,候在一旁的向某發現櫃檯上放著一隻純黑色的某牌手機,正在充電。
向某一個激靈,走了過去拔掉充電中的手機,拿起來端詳,估摸著還是全新的。此時,向某看似在試用這款手機,心裡卻打起小九九。
過了一會,他握著這隻手機,對胡某說道:「我手裡這隻新手機跟你換那隻破手機,換不換?」
胡某隻抬頭瞟了一眼,沒多想就應道:「不換。」
聽到這個回答後,向某內心一陣竊喜。小聊了一會後,順手就把這隻手機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得知店裡缺個零件,需等幾天才能修,向某又順勢拉走俞某,若無其事的離開了手機店。
時間:6月8日上午8時許
向某沒想到會接到胡某電話,追問那隻黑色的手機是不是被他拿走的。向某也沒否認,想著反正胡某也找不到自己,只要推脫不還這事就這麼過去了。殊不知,他偷走手機的一幕已經被店內的監控完整地記錄了下來。
被抓後,向某歸還了手機。同時,他也十分後悔自己的行竊行為。最終,向某因盜竊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天。
【往期回顧】
不得了!考前6小時,中考生半夜裡離家出走,幸虧……
感動永康的一組照片背後……
女子偷了臺iPhone7Plus,理由是「手感一樣,拿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