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公安局
關於嚴厲整治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創建全國文明縣城,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大竹縣公安局將在全縣範圍內持續開展「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一、整治時間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實施,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整治。
二、整治內容
1、行人闖紅燈、跨越隔離設施、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
2、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穿插機動車道內行駛、不按規定有序停放、路口不按規定停車等候、非法加裝遮陽傘。
3、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隨意掉頭、違法變更車道、違法超車、不按規定停放等。
4、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違法載人。
5、無牌、無證車輛上道路行駛。
三、整治措施
1、對城區機動車亂停亂放的行為,罰款150元;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的區域內違法停車的,罰款100元、記3分。
2、對違法停車的車輛拖移現場,責令其駕駛員參加為期3日的交通安全學習,並按規定處罰後放行。
3、對電動車、三輪車不按規定停放的,罰款50元。
4、對機動車闖紅燈的,罰款200元、記6分;非機動車闖紅燈的,罰款50元。
5、對行人闖紅燈、過街不走斑馬線的,罰款30元。
6、對機動車不禮讓過斑馬線行人的,罰款50元、記3分。
7、每周對典型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微信、微博、電視臺等媒體進行曝光警示,公職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通報其所在單位。
8、凡是採取推搡、毆打、辱罵等行為阻礙交警執行職務的,將依法嚴厲打擊。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行車走路,摒棄交通陋習,共同築牢安全防線,共創文明縣城。
特此通告
大竹縣公安局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