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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揭陽兩男子飯後沐足,卻在例檢中被疑涉毒,經查實,兩人當日食用的狗肉被混入罌粟殼。1月19日,記者從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人民法院獲悉,惠來一家羊狗肉店為改善自家食物口感,
老闆方某竟在烹煮狗肉時放入罌粟殼。近日,惠來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據悉,2020年8月4日,惠來縣惠城鎮的阿林、阿明(均化名)二人飯後前往一會所沐足,時逢警方到場檢查。經檢測,阿林、阿明尿液中竟均含有毒品海洛因(嗎啡MOP)成分。得知這樣的檢測結果,阿林、阿明二人蒙了。細想一番後,兩人表示當天食用了一家羊狗肉火鍋店的熟狗肉,售價200元。獲悉情況後,翌日凌晨,公安機關在該羊狗肉火鍋店將店主方某抓獲,並在其店內廚房查獲1包疑似罌粟殼(重377.4克)。經鑑定,查獲的疑似罌粟殼檢出嗎啡、罌粟鹼和可待因成分。被告人方某承認,在阿林、阿明下單後,用濾布袋裝了罌粟殼,混合狗肉進行烹煮。這才導致阿林、阿明二人的尿檢結果呈陽性。惠來法院表示,火鍋店老闆方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致使被害人在不知情情況下攝入毒品海洛因(嗎啡MOP)成分,依照相關規定,其行為依法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由於人體對毒品海洛因的完全代謝清除周期較短,根據現有證據,僅能證明方某售出價值人民幣200元的加煮罌粟殼狗肉,同時鑑於被告人方某自願向公訴機關認罪認罰,當庭認罪悔罪,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來源:南方都市報(ID:nddaily)
實習生:黃棋,南都記者:黃小殷,通訊員:林昭儀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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