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晚22時許,寧城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轄區村民王女士報警:稱村民楊某持刀跳入其家中,欲對其行兇。接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及時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控制並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訊問。
經查,楊某和王女士是小學同學,去年,兩人經親友介紹,確定戀愛關係。2月16日,兩人因感情糾葛在微信上吵架後,王女士提出了分手,並拒絕同楊某再保持聯繫(二人無經濟糾紛)。2月17日晚21時許,惱羞成怒的楊某持刀翻牆跳入王女士家中,欲將其殺死。王某父母極力反抗,將楊某手中的刀奪下並配合及時趕到的民警將楊某控制。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楊某對當晚持刀進入王某家中欲殺害王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故意殺人(未遂)被寧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對待戀愛和感情,要理性、要慎重,在表達自己情感的同時,也要尊重對方的意願,切莫因一時衝動,採取極端行為和錯誤手段,導致違法犯罪,這樣不僅葬送了自己的青春,損害了他人的利益,更是帶給親人無盡的傷痛。
寧城縣公安局官方微信
寧城公安
ID: ningchenggongan
▲長按上方二維碼關注
歡迎轉發擴散,公眾號轉載請聯繫本平臺獲取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