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搖滾之父Chuck Berry在2017年3月18日在美國密蘇裡州的家中去世,享年90歲。
去年還聽說他今年要在90歲高齡出新專輯,看來老先生沒法像David Bowie和Leonard Cohen一樣看到自己的遺作問世了。
Chuck Berry (1926.10.18 – 2017.3.18),搖滾之父,是當之無愧的搖滾第一人,而非被稱為搖滾之王的貓王Elvis Presley。
絕大多數當代流行音樂形式的奠基人和帶動者都是黑人,黑人特有的節奏感和對音樂的靈性塑造了當代流行音樂。
普通人不熟悉Chuck Berry,但是搖滾樂的從業者清醒得很。披頭四、滾石等無不以翻唱他(和其他一樣名氣不大的搖滾先鋒)的作品起家。他們翻唱過貓王的歌嗎?沒有。 反而貓王翻唱他的晚輩的歌。貓王是解放白人肢體的先驅,當然也很偉大。
Chuck Berry之所以沒有貓王名氣大,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只因為——他是黑人。Chuck出道於1953年,Elvis出道於1958年。黑人平權運動在1968年才算收穫成果。在此之前黑人音樂只是娛樂大眾而已,就是舊社會的戲子,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所以在Chuck音樂的黃金時代,他是不會被捧為貓王一般的地位的。那時候各行各業的代表人物只能是白人,貓王在白人玩搖滾的人中都不是最早的。他的成功得益於他的外在,他的內涵在他暴發成名後一一顯示。
雖然Chuck本人氣度上也不怎麼樣包括他告列儂致敬他的歌曲Come Together抄襲,還有沒有被世人尊崇的各種抱怨。還有Little Richard(Paul McCartney的偶像)、James Brown(Mick Jagger的偶像)都有過類似的抱怨,這不能不和美國當時的種族主義掛鈎。
如今這位向世界宣稱「搖翻貝多芬,把消息告訴柴可夫斯基」的搖滾之父走了。
去年,偉大的搖滾製作人、披頭四的導師,也是1926年出生的George Martin先生仙逝,我在年末寫了那三位1926年出生的老人家已經走了一位,沒想到現在又送走了第二位。只剩下Tony Bennett一位了,Tony也沒有如外界傳聞一樣和Lady Gaga一同出現在今年的美國橄欖球超級碗表演,祝他老人家健康長壽。
再見!Chuck Berry!
感謝您和您的弟子為我們開創一個偉大的藝術形式,豐富了我們的人生!
在天堂繼續搖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