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過年我就打算把我這些兒女都叫回來吃個團圓飯!到時候你也來吧!多虧了你啊!」劉大爺拉著李法官的手激動地說道。
月初,家住吉林市船營區某小區的劉大爺一紙訴狀將女兒劉某和女婿張三告上了法院。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作為基層人民法院來說,解決類似家庭內部的民間借貸糾紛很多時候不能像處理普通民間借貸案件那樣,憑著誰對誰錯依法依規直接辦理,此類案件的背後往往可能牽扯著一個家族的血脈親情,關係著親人之間能否和睦相處。
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性,李法官在拿到案件後第一時間撥通電話做雙方思想工作。當時,電話裡劉大爺的態度十分堅決:「我沒有這個不孝的姑娘,我考慮到她辦社保急需用錢才借給她兩萬多塊錢,之後我管她要這筆錢時,張三竟然打我!打得我都住院了!後來經派出所調解,他們才賠給我六千元錢!」
隨後辦案法官又給劉某打電話。「我爸現在住的房子從買到裝修都是我張羅的,我也拿了5萬塊錢,後來我爸就擅自做主把這個房屋過戶給了我小弟,我肯定心裡不得勁兒!我和我老公就去找我爸談了幾次,最後一次話趕話吵了起來,動了手,我沒攔住,這才有我爸被打住院這個事。之後我爸一氣之下就想把之前給我交社保的兩萬多塊錢要回去,因為這事家門都不讓我進,我也沒說不還給他,這不給我告法院來了!事情大概就是這樣。」女兒劉某說道。
了解情況後,辦案法官曾多次登門嘗試勸說,但雙方都無法解開心結。雖然不被雙方理解而且承受著被質疑的壓力,但辦案法官不氣餒不放棄,始終把當事人家庭和睦、親情至上作為首要原則。那麼,如何化解這起親情之間複雜的矛盾糾紛呢?
李法官有自己的「土」辦法——先聽牢騷,後聊家常,再調矛盾。「法律從來不是冷冰冰的,是有溫度的,是講感情的。」這是李法官常說的一句口頭禪。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終於從劉大爺身上找到了突破口,劉大爺原諒了自己的女兒女婿,劉某和張三也對之前說過的氣話,做錯的事後悔不已,並表示願意將2萬餘元還給自己的父親。
「爸,眼瞅快過年了,這錢你們添點新衣服,再買點好吃的,健康是第一位的,我倆不懂事兒,別跟我們一般見識,爸,我們錯了。」女兒劉某握著父親的手動情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