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永靖縣自然資源局、工信局、州生態環境局永靖分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對永靖縣上銓磚廠等10家磚廠拆除整頓治理的通知》(永自然資源發[2019]534號),要求上述10家磚廠,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拆除恢復治理的,由磚廠自行拆除恢復;不能按時限完成的,由整治小組負責拆除恢復。
請各磚廠配合做好拆除前準備工作,若磚廠拒不配合拆除,又不履行拆除恢復治理義務的,向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並依法進行強制拆除。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擋幹擾現場拆除恢復治理工作,否則,將採取強制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永靖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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