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運輸毒品犯馬成正、白英虎依法執行死刑。
2015年12月4日,罪犯馬成正指使同案犯張某某購買專門運輸毒品的車輛,由張某某在雲南省大理市接取毒品後駕車通過青蘭高速運輸至蘭州,車輛經過甘草店收費站出口時被公安人員抓獲,現場查獲車內毒品可疑物39塊,淨重18238.19克,為防止罪犯馬成正逃脫,公安機關根據張某某提供的線索,將準備在蘭州接貨後立即逃離的馬成正於蘭臨高速收費站附近抓獲。本院經審理依法判處馬成正死刑。2016年4月初,罪犯白英虎為了賺取10萬元高額報酬,受甘肅東鄉籍毒販王某某的僱傭,夥同同案犯馬某某駕車從蘭州市出發,在雲南省昆明市從上線手中接取毒品後駕車返回甘肅,車輛行至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收費站被公安人員抓獲,當場從車上查獲毒品海洛因69塊,共計淨重24061.29克。本院經審理依法判處白英虎死刑。近年來,蘭州中院在審理毒品案件中始終圍繞國家禁毒工作大局,貫徹落實國家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創建禁毒示範城市為引領,以毒品案件審判為重點,毫不動搖的堅持對毒品犯罪依法從嚴懲處,堅決打擊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及大宗毒品犯罪,切斷毒品來源,堅決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勢頭,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安全穩定,為蘭州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來源: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創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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