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發現三毛除了「調皮」還很任性。這不是貶低三毛,只是想說三毛率真,不做作。這是一種順其自然、開朗豁達的表達方式。這個「任性」的印象,得從她的筆名「三毛」說起。
她為什麼用「三毛」作為筆名?在三毛的讀者朋友中,這個問題應該不只我一人想過。
「三毛」讓人很容易想到「小毛」「二毛」。小時候,我家屋後鄰居有三個兄弟,乳名依次是「小毛」「二毛」「三毛」。類似這樣按年歲次序排列的起名方式很常見,比如「大寶」「二寶」「小寶」,「大海」「二海」「小海」等。可以不避諱的說,這名字起的沒有技術含量。
三毛這樣一位有名的作家,取這樣普通的筆名,還真讓人意外。以三毛的文學素養,完全可以取一個具有獨特意義或含義豐富的筆名,也可以取一個富有詩情畫意的筆名。但她為什麼會取一個這麼「普通」的筆名呢?帶著這個問題,我讀她的作品時,總會有意無意地尋找她為什麼用「三毛」作為筆名,尋找我認為會有特殊意義的解釋。
一九七三年,三毛邀請暗戀她六年的荷西一起前往西屬撒哈拉沙漠,並定居在那裡。一九七四年,在沙漠小鎮阿尤恩,三毛與荷西舉行了簡單的婚禮。這一年十月《聯合報》刊登了一篇署名「三毛」的文章,題為《中國飯店》。這是三毛停筆十年後,第一次投稿到《聯合報》。
為什麼叫三毛,最終我在三毛的一本散文集中找到了解釋:其一,三毛認為她已不是十年前的自己了,有了很多改變,之前用的筆名有些文縐縐的,她不想再用文縐縐的名字了,那樣顯得有些做作。其二,三毛覺得自己是個小人物,是個平凡的人,所以乾脆就叫三毛。
三毛任性的事,不只取名這一件。還有一些跟愛情有關,比如三毛和荷西結婚這件事。首先婚禮只是簡單的進行了公證;其次,家人只是突然間收到一封電報,告知她結婚了。在臺灣的家人在得知三毛結婚後,只能一起出去吃頓飯,來祝福遠在北非的三毛幸福美滿。
不管怎麼說,對於三毛的「任性」,我深信不疑。
(作者系《文化昌國》雜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