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人們好像已經把我在政治棋盤(「政治棋盤」,法文慣用語,即中文所謂的「政治光譜」。)上擺了個遍。一格接著一格,有時候還同時擺在好多個格子上:無政府主義者、左派、偽裝的馬克思主義、虛無主義者、立場飄忽不定的反馬克思主義者、戴高樂主義的技術官僚、新自由主義者等等。有個美國教授曾不滿於我這種暗地裡的馬克思主義者被邀請到美國,而東歐國家的媒體又譴責我是政治異見分子的共犯。這些說法單個兒來看都無關緊要;另一方面,相反地,這也說得通。我必須得承認,我倒很喜歡這些說法加在一起所呈現的意涵。
確實我不傾向於給自己定位,而且更以見到自己被多種多樣的方式評判和歸類為樂。況且,我本來也覺得,人們在不同方向上耗費如此多的功夫後,早就該為我找到一個差強人意的合適位置了;由於我顯然也不能懷疑那些在各種各樣的評判中把自己搞糊塗了的人的能力,也不太可能去懷疑他們都懈怠或有偏見,我只好相信:在他們沒法給我找到一個定位這件事上,原因更多在我。
無疑這一情況在根本上與我對待政治問題的進路有關。確實,我這種態度不源自這樣一種批判方法,這種批判方法聲稱採取一種系統性的檢驗,意在駁倒那個正確的解決方案之外的其他所有可能。我的態度更多是一種「問題化」的次序:也就是說,在我看來,在一個行動、實踐和思想的領域的發展即是向政治發問。舉例來說,我不認為任何「政治」能對瘋癲和精神疾病提出正當和完備的解決方案。但我認為,瘋癲,精神失常,行為障礙都給出了質疑政治的理由;政治必須回答這些問題,但政治卻永遠沒法徹底回答他們。犯罪與懲罰也是一樣:以為政治與預防和懲罰犯罪無關,因此與那些轉變犯罪的形式、意義和頻率的要素都無關,這一看法明顯是錯誤的;但同樣,認為有可能通過一種政治安排一勞永逸地解決和終結犯罪問題,這也是錯誤的。性的問題也同理:在性的問題中,政治結構、政治要求、法律和管理都至關重要,性當然不脫離這一切獨立存在;但我們也不能期望政治來提供一種讓性不再成為問題的方案。
所以我們的問題是思考這些不同的經驗與政治的關係:這並不意味著在政治中尋找這些經驗的主要構成要素,或在政治中尋找決定他們命運的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必須詳盡闡述這些經驗向政治提出的問題。但也必須要明確向政治「發問」這一表述的意義。理察・羅蒂(Richard Rorty)指出,在這些分析中我從不訴諸於任何一種「我們」——這些「我們」具有的共識、價值,傳統構建了思想的框架,並規定了思想能夠被認同的條件。但問題恰恰是要明確,這樣一件事是否確實是恰當的:即一個人必須通過將自己認同的原則和接受的價值置於一個「我們」之中才能承認它們〔這些原則和價值〕;或者是不是更應該說,通過闡述這一問題,才使得形成新的「我們」成為可能。在我看來,這一「我們」一定不是先於問題存在的,它只能是以新的方式提出的問題的結果——而且必須是時間上後起的結果。具體說來,我並不認為當我寫作《瘋癲史》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已存在的、接受性的(accueillant)「我們」,作為我寫這本著作時的所指,而我的著作則是對這一指稱的自發性的(spontaneou)表述。[2] 在Laing,Cooper,Basaglia和我自己之間並沒形成什麼共同體或保持什麼交際。但對我們作品的讀者來說,問題就出現了,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樣,想知道在已經作出的工作的基礎之上是否有建立一個「我們」的可能,以及這根本上說是否等於形成一個行動的共同體。
我從未試圖從政治的視角去分析什麼事,但總是追問政治對於其面對的問題有什麼要說的。我質疑政治的立場和它給出的理由;我不是為了穩固我自己的理論而追問。我既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敵人也不是其擁護者;我追問的是馬克思主義對那些質疑它的經驗有什麼回應。
至於1968年五月發生的那些事,在我看來它們基於另一種問題域。我那時並不在法國,幾個月之後才回去。在我看來,在五月風暴中我們能發現完全互相矛盾的因素:一方面,是受到廣泛認可的、向政治提出一系列不屬於其傳統領域的問題的努力(關於女性、性別關係、醫學、精神疾病、環境、少數群體和慣犯的種種問題);另一方面,卻有一種想要用一種理論語言重寫一切問題的欲望,而這一欲望又或多或少和馬克思主義相關。但很明確,運動當時的整體走向並不是用馬克思主義教條來收編這些問題,而是相反:這些問題逐漸暴露了馬克思主義應對這些問題時的蒼白無力。因此那時人們逐漸意識到,他們對政治提出質疑,但這些質疑卻並不源自某個政治教條。從這一角度來看,我覺得這一解放發問的方式就有積極意義:應向政治提出多元多樣的問題,而不是以單一政治教條的框架收編一切發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