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截止後,評委將依據相關標準,在接收的參賽計劃書中選取 6 份優勝者,相應的組將被允許參與比賽並在11 月 20日 24:00 收到組委發送的參賽通知。
(2)廚具由組委提供無需參賽者自備。參賽者在《參賽計劃書》中所列舉的食材都需自備,且總價不可超過組委會規定之300澳門元。選手自己自備的符合規定的食材可於300澳門元內報銷,無法報銷的自行承擔。食材的採購與報銷按《食材採購報銷標準》執行。報銷在比賽結束後即刻或在比賽後 72 小時內以現金支付、支付寶轉帳、微信轉帳及其他方式,以澳門元、港幣或人民幣進行。
(3)接收到參賽通知的參賽者應於 2020年 11月 22日 13:30 之前到達澳門科技大學C109 參加比賽。參賽者憑澳門科技大學校園卡在比賽現場簽到,登記並對照姓名、學生編號和組名。簽到時間為 13:00 至 13:30,逾期不候。嚴禁冒名頂替。
(4)參賽小組嚴禁在比賽過程中找尋任何形式的援助,如使用電子設備查找資料,尋求他人援助等。
(5)參賽者需嚴格遵守廚房有關安全衛生的一切規定,以安全衛生的操作方法製作食物,儘量避免任何形式的意外發生。一旦發生意外,立即告知現場的工作人員。
(6)比賽過程中,參賽者嚴禁影響其他參賽隊伍。
(7)比賽規定時間一到,仍未完成的參賽隊伍需立即關閉電磁爐等任何加熱設備,停止烹飪、裝盤等一切其他形式的對菜品的改動。作品按照完成時間順序先後交由評委評價,參賽者進行5分鐘的現場介紹,評委試吃並根據評分細則打分.
(8)本會按照第8/2005 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來處理所有報名者的個人資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絕對保密,並只作報名活動之用。如活動期間所拍攝之照片只作活動宣傳用途,敬請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