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商戶通過朋友圈信息訂購29.5萬元電動車頭盔,貨沒收到錢也打了水漂。5月22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對此事進行報導後,鄭州警方已受理此事。
5月24日,記者接到同樣在萬博商城做文體批發生意的商戶楊先生反饋稱,5月19日,他在朋友圈看到批發電動車頭盔的信息,就微信聯繫對方購買。「最近我們市場查得嚴,沒有合格證、沒有3C認證、質量不過關的電動車頭盔不允許進商場,所以我特別注意這一點。」楊先生說,他反覆跟對方確認,電動車頭盔是否有合格證和3C認證,對方微信裡承諾「都有的」。
隨後楊先生通過手機銀行給浙江一位陳先生以33元每個的價格轉帳16.5萬元訂購5000個電動車頭盔。
讓人沒想到的是,貨物發到鄭州華南城物流中心後,電動車頭盔竟變成了一批加了面罩的工地安全帽。「安全帽上了倆螺絲,加個罩,沒有合格證,沒有任何證明,質量太次了。」楊先生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此前對方發來的頭盔樣式顯示:有碳纖紋理內襯、三段式插扣、矽膠下巴託和頭圍調節環等。發現貨物與預期不符後,楊先生聯繫廠家拒收並要求退錢,廠家說:我只負責發貨,你報警吧。
楊先生又聯繫中間人浙江陳先生,對方也說:你報警吧。
5月25日上午,大河報記者將楊先生的遭遇反饋給鄭州市公安局,警方表示將聯繫楊先生了解事情經過。隨後,記者了解到,鄭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已經受理此事,對於楊先生的情況進行登記、核查。「上午10點多,派出所的人跟我聯繫,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下午4點,民警說讓我去所裡詳細登記來龍去脈。」25日下午,楊先生告訴記者。
遇到網上訂購頭盔,錢財兩空的情況該怎麼辦?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悠告訴記者,「買賣雙方微信約定電動車頭盔樣式、價格,並轉帳後,已經構成一種合同關係,雙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履約。如果訂購電動車頭盔變成工地安全帽,且供貨人拒絕調換的,屬於消費欺詐行為;數額較大且拒絕調換的,涉嫌刑事詐騙罪。」那麼,楊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可以報警立案嗎? 呂悠律師介紹說,「根據刑法相關的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即屬於數額較大,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控告涉案人刑事詐騙。」
最後,呂悠律師提醒消費者,電動車頭盔和安全帽(以及頭盔)在概念上容易混淆,安全帽、頭盔是一個大概念,希望廣大消費者在訂購的時候,一定要明確是電動車用頭盔,而不是安全帽或頭盔,以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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