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暴雪娛樂及網易公司訴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判決,要求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通過信息網絡或以任何其他形式運營、發行《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並對暴雪娛樂和網易公司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資料顯示,兩原告認為遊易公司於2013年10月向公眾展示的一款名為《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的網路遊戲,大量使用、複製並抄襲了《爐石傳說》中遊戲元素方面的設計,以及體現出遊戲規則及算法的各遊戲卡牌及套牌整體組合,侵犯其著作權;擅自使用與《爐石傳說》特有遊戲界面極其近似的裝潢設計,遊易公司還在網站發表文章聲稱《臥龍傳說》是中國版的《爐石傳說》,造成消費者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原告要求判令遊易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000萬元。
此前,網易暴雪合作部就曾表態,網易將對於《臥龍傳說》抄襲《爐石傳說》一事追究到底。而在2013年11月,暴雪也曾透露將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業內人士認為,此案是擁有正版IP的公司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打擊山寨盜版遊戲的一次勝利。(完)
以下為暴雪娛樂和網易公司針對法院判決發表的聯合聲明:
2014年11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就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及網易公司訴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判決。
一中院認定:
(一)被告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遊戲整體抄襲了由暴雪娛樂有限公司開發、網易公司運營的《Hearthstone:HeroesofWarcraft》(中文譯名:《爐石傳說:魔獸英雄傳》)遊戲。《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侵權遊戲」)使用了與《爐石傳說:魔獸英雄傳》相同的遊戲規則,還在遊戲標識、界而等方面對《爐石傳說:魔獸英雄傳》進行了全面的模仿。
(二)被告未通過自己合法的智力勞動參與遊戲行業競爭,而是通過不正當的抄襲手段將原告的智力成果佔為已有,並且以此為推廣遊戲的賣點,其行為背離了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超出了遊戲行業競爭者之間正當的借鑑和模仿,具備了不正當競爭的性質。
據此,一中院判令:(一)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通過信息網絡或以任何其他形式運營、發行侵權遊戲;(二)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應連續十日在其網站發布公開聲明以消除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兩原告造成的不利市場影響(三)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和網易公司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我們對法院的這一判決表示歡迎,相信這將有力地保護國內的創新環境,鼓舞並推動包括遊戲產業在內的文化創意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對於暴雪娛樂有限公司、網易公司訴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一中院尚未作出判決。
我們想藉此機會再次重申: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和網易公司同為創意公司,均將知識產識視為核心利益。對於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來保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暴雪娛樂 網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