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梅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通知
明確對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
及違反規定的處置措施等提出了要求
然而
家住梅縣區某小區的隔離對象蘇某
(江西省上饒市人)
一家三口卻不遵守規定
在隔離期內擅自外出
梅縣區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訓誡
據蘇某交代
其於今年1月22日
離開湖北省武漢市回到江西老家
1月25日從江西出發
回到梅縣區某小區的套房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
蘇某每天均有向江西省上饒市
和梅州市梅縣區兩地的政府部門
匯報日常行程及接觸人員情況
梅縣區相關職能部門
按規定於1月26日
對其實施了自行居家隔離措施
2月8日上午
梅縣區相關工作人員電話通知蘇某
告知其一家三口新冠肺炎檢測為陰性
自行居家隔離時間明天到期
並讓蘇某於2月9日9時
到扶大高管會開具證明後
才能外出
心急的蘇某卻於2月8日
下午3時30分許離開套房
駕駛鄂A號牌汽車
載著老婆李某梅、女兒蘇某影
到梅縣區石坑鎮探親
在返回時被梅縣區公安分局民警查獲
目前
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居家隔離對象應自覺遵守梅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有關規定,自覺做好居家隔離工作,最大程度控制疫情傳播,保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廣告時間
2月9日,南京江北新區泰山街道陽溝街派出所開出南京市首張居家隔離人員違規處罰單,對擅自外出的居家隔離人員仲某(化名)進行當場處罰。
被處罰人仲某(化名),系南京至四川南充4455次、4456次火車乘務員,2月2日經過湖北襄陽時,有下車記錄。2月3日返回南京家中,當天,泰山街道錦城社區上門做好信息登記,將其列為居家觀察對象,告誡其配合防疫工作,並進行每日早晚上門測量體溫,贈送體溫計一隻,便於其自行掌握健康情況,同時表示可以提供代購服務。然而,仲某拒絕代購服務,並不聽社區人員勸阻,執意外出,於2月8日中午驅車去母親家中吃飯。
面對仲某的不配合,錦城社區果斷採取報警措施。2月9日當天上午,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及陽溝街派出所民警至仲某家中,當場開具「處罰決定書」,對其進行嚴厲警告處分。
來源:梅州網(meizhou_cn)綜合自南方+、現代快報、交匯點
編輯:王麗莉
點擊下方「閱讀原文」,看梅州最熱新聞
萬水千山總是情,點個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