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央視「3.15晚會」上,曝光了雷射筆會對眼睛造成灼傷等傷害,昨天晚上,有市民反映,在南湖公園內,就有人在販賣雷射筆。
晚上九點半,在南湖公園內,一名男子正在販賣雷射筆,十幾隻雷射筆擺放在一支架子上,為了吸引過往市民的注意,他把部分雷射筆燈光打開,向遠方射去,光線時不時從過往行人的頭髮和面部掃過。
雷射筆售價65元每支,在短短十分鐘的時間內,男子就售賣了兩支。男子介紹售賣的雷射筆有兩種功能,切換鏡頭,雷射筆可以呈現一束燈光和滿天星兩種效果。而對於雷射筆能傷眼的事,男子也是知道的,當記者詢問雷射燈功率時,男子似乎並不清楚。
雷射筆的全稱是「雷射指示器」,又稱為「指星筆」「雷射手電」等,根據波長可分為紅光、黃光、綠光、藍光等類別,目前市面上常見的是紅光和綠光雷射筆,本是用於指引作用的雷射筆,不知從何時開始,漸漸的被「不務正業」起來。記者在網上查詢到,人體可承受的雷射功率不能超過0.4毫瓦,當雷射的輸出功率大於0.4毫瓦時,就不能直射眼睛,很容易對眼睛造成傷害,功率大的則會導致失明。前年,江西,河南等地均發生過雷射筆灼傷兒童眼睛的案例,其中一例灼燒眼底黃斑部,導致兒童眼睛失明。而按照男子的說法,如果售賣的雷射筆射程在兩千米左右,那功率大概在兩毫瓦左右,可以想像它對人體的危害。
記者注意到,有不少孩子都被這個雷射筆所吸引,駐足觀看,這樣很可能對孩子的眼睛造成影響。在這裡《城市速遞》提醒家長,一定要做好監護工作,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