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中午,青島的快遞員小李向當地媒體反應,在江西路加油站加油時碰了壁。
原來,每臺加油機上都貼了一張通知:從2015年10月8日開始,本站將停止給摩託車加油,如需加散裝汽油,請到本區域公安部門開具相關證明。
加油站的工作人員稱,這張通知是按上級要求貼出來的,具體情況她們並不清楚。
當地媒體的記者隨後就此事諮詢了香港中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已經有很多市民諮詢加油證明的問題,他們還專門請示上級,不過目前沒接到相關通知,並建議諮詢安監部門。
於是,記者又撥打了市南區安監局的電話,業務科的徐先生落實情況後答覆記者,安監部門同樣沒有下發類似的通知。「應該是加油站內部管理的問題。」
根據《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範》規定,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機為機動車油箱加注汽油、柴油的專門場所。
不得隨意銷售散裝汽油。
對確因生產、科研、生活等需要購買的,一律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屬單位購買的,購買人須出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的購買證明(包含委託購買人姓名、購買數量、用途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官證、駕駛證等);
屬個人購買的,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並說明用途。
既然政府部門沒有下達通知,加油站為何不給摩託車加油呢?下午5時許,記者聯繫了江西路加油站的蘇經理,他告訴記者,張貼通知實在是無奈之舉。
「因為我們給摩託車加油時,摩託車經常存在加滿後剩餘的情況,按規定摩託車司機不能把剩餘的汽油帶走,我們也不能回收。但是有些司機不太自覺,用桶把汽油帶走,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無奈之舉
無奈之舉
無奈之舉,ooooooooh 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