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綏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狠抓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嚴查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現將近期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曝光。曝光處罰不是最終目的,我們希望通過交通違法曝光讓更多的交通參與者意識到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請大家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違法時間:2020年11月06日
違法地點:雙茶線K7+50M
違法行為:無證駕駛機動車
被處罰人:吳*懷
處理結果: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
違法時間:2020年11月04日
違法地點:雙茶線K16+500M
違法行為:無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被處罰人:周*友
處理結果:處罰款1200元,行政拘留三日。
相關法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仟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的危害性
1、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無證駕駛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會為規避執法檢查而做出超速、闖紅燈、超員等違法行為,影響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以及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2、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