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月28日11時許,趙某某駕駛一輛無牌兩輪摩託車行駛至麥積區三岔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趙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2021年1月28日11時35分許,趙某某駕駛一輛無牌三輪摩託車行駛至麥積區三岔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趙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2021年1月27日10時許,劉某某駕駛一輛號牌為甘ED1859的三輪汽車行駛至麥積區元龍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劉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4、2021年1月27日11時42分許,高某某駕駛一輛號牌為甘EF2749的兩輪摩託車行駛至麥積區元龍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高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5、2021年1月28日12時許,趙某某駕駛一輛無牌兩輪摩託車行駛至麥積區三岔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趙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6、2021年1月27日12時05分許,劉某某駕駛一輛無牌三輪汽車行駛至麥積區元龍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劉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7、2021年1月28日15時10分許,苟某某駕駛一輛號牌為甘EDB282的兩輪摩託車行駛至麥積區三岔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苟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