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我縣「三夏」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永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周密部署,安排警力採取定點執勤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嚴格查處三夏期間無牌無證、無證駕駛、違法佔道等重點違法行為,治理成效顯著。現曝光一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望廣大駕駛人敲響警鐘。
2020年6月9日下午,永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鄉中隊按照大隊安排在永甘路某養殖園區附近執勤,17時,一輛號牌陝DGK**5的小型轎車在永甘路上正常行駛,在接近交警時突然開始掉頭,執勤民警發現異常,迅速將該車輛依法攔停檢查。經現場盤查,駕駛人郭某無法出示駕駛證證件,涉嫌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被執勤交警依法傳喚至交警大隊調查處理,其駕駛的陝DGK**5的機動車被依法扣留。經查,違法駕駛人郭某,男,57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陝DGK**5的小型轎車為其子郭某峰所有,平時都是郭某峰駕駛該車,6月9日下午,違法駕駛人郭某準備去甘井街道買菜,但其子郭某峰太累在家睡著了,於是郭某決定自己開車上路。明知無證駕駛違法的郭某無視法律法規、無視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仍然駕駛號牌為陝DGK**5的小型轎車上路,結果在路上碰見交警,一時心虛準備逃離,不料反被執勤交警發現。
6月9日該案件辦結,郭某屬於「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永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郭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款1500元。經過交警的教育處罰,郭某深刻反省了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並作出懺悔。
交警提示,三夏期間鄉道馬路上人車較多,再小的交通違法行為也可能釀成大事故,希望大家引以為戒,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確保我縣農耕生產順利完成。同時,廣大群眾可以通過「永壽交警」微信公眾平臺積極檢舉揭發身邊的無證駕駛、違停、套牌、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為建設平安永壽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