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號是撫順微助手備用號,避免與親們失散,請大家多多關注哦!
男子酒後無證駕駛摩託車,將騎自行車的騎行人撞倒,後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近日,法院公布了這起交通肇事案的一審判決結果。
2020年9月20日5時許,家住撫順新賓的趙某某無證駕駛摩託車,行駛至新賓滿族自治縣小砬子路口時,將同方向房某騎行的自行車撞倒,造成房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於同年10月4日在家中死亡。經撫順公正司法鑑定所鑑定:房某系因交通事故致頭部遭受鈍體暴力作用,造成顱腦嚴重損傷而死亡。
經新賓滿族自治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趙某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害人房某無責任。趙某某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諒解。
案發後,趙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趙某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故公訴機關認定其具有自首情節的公訴意見,予以採信,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通過賠償經濟損失的方式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且社區矯正機構同意對其適用非監禁刑,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被告人趙某某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對其從寬處罰。
綜上,2021年1月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二三裡)
房屋出租、新聞爆料、撫順商圈……點擊閱讀原文開始你的操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