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不戴頭盔無證駕駛無牌摩託車發生事故,駕駛人搶救無效死亡…

2021-02-24 汝州交警

今早出門了,騎電動車的我

忽然感覺我的頭頂有些涼颼颼

不,不是發太少風太大!

而是你忘戴頭盔了!

一點點改變,有很大的差別

戴上頭盔的你,不僅顏值高了

頭也不涼了

 頭盔還有這等作用?

不僅如此,頭盔還能保命!

頭盔對於騎行者來說

相當於機動車駕駛員所系的安全帶

是人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直面事故案例

看看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

2020年4月16日16時,在汝州市汝南辦事處霍陽大道霍陽公園停車場門口路段,張某駕駛豫DSM3**小型轎車由東向北右轉彎行駛時,與由東向西趙某駕駛的無號牌兩輪摩託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摩託車駕駛員趙某因重傷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張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右轉彎時,對道路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採取措施不當,未做到安全駕駛、謹慎駕駛;趙某在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且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在該起事故中,摩託車駕駛員未戴頭盔,事故發生時,他完全是用血肉之軀去抵抗事故帶來的傷害。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衝、減震的保護作用,防止85%的頭部受傷。在涉摩涉電交通事故中,不戴頭盔的致死率遠遠高於其他因素。

對於騎行者來說,頭盔就相當於轎車駕駛員所系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騎行者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受到的損傷便會降到最低,在意外發生時或許有保命的作用。

拒絕乘騎違法車輛

戴好頭盔

遵規守法,安全出行

如果做到了這些,事故也許就不會發生!


悲痛之餘,我們更應該反思

更應該牢記血淋淋的教訓!

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但你能做的是,不斷提高自我安全意識 

 主動避免事故發生 

 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相關焦點

  • 不戴頭盔駕駛摩託車,事故成本你「扛」不起!
    2019年12月27日18時45分,張某興(男,47歲,隆林各族自治縣天生橋鎮人)駕駛普通二輪摩託車搭載妻子徐某春(兩人均未戴安全頭盔)在天生橋鎮海子壩路段行駛時,與王某駕駛的小型轎車駛發生碰撞,造成徐某春(42歲)當場死亡、張某興受傷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交警現場勘查:如果戴上質量可靠的安全頭盔就能避免死亡。
  • 我市發生兩起摩託車駕駛人不戴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的人身傷害案例
    騎二輪摩託車車女子張某頭部受傷,此事故因二輪摩託車駕駛人無證駕駛機動車駛入環島未讓環路內車輛先行,並且二輪摩託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導致頭部受到重創。     2020年5月19日,王某駕駛貨車沿南一經街由北向南行駛至事故地點掉頭過程中,與沿南一經街由南向北行駛的二輪摩託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二輪摩託車駕駛人劉某頭部重創。
  • 漢中男子駕駛三輪載貨摩託車與行人發生碰撞!致行人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KB***5號正三輪載貨摩託車,沿城熊路由東向西行駛時,當行至城固縣城熊路陳家窩村路口路段時,與同向行走的行人陳某成發生碰撞,致陳某成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現場勘查、調查認定:陳某國無證駕駛逾期未檢驗機動車輛上路行駛,與前方路邊行人發生碰撞,沒有安全駕駛,並在事故發生後沒有及時報案保護現場,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一)款和第七十條
  • 城固17歲少年無證駕駛致人死亡
    「那天是開學前兩天,我和好朋友騎上摩託車準備去縣城買件新衣服,沒想到就出了事……」提起案件,開學就是高二學生的何某沉重的嘆著氣。2019年8月28日13:10分許,家住城固縣的高中學生何某(男,17歲)無證駕駛無牌踏板摩託車,後載朋友張某(男,17歲)由家裡出發,行至城龍路五裡廟村段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張某某(男,66歲)發生碰撞,致張某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駕駛員何某和乘坐人不同程度受輕傷。
  • 漢中17歲少年無證駕駛致人死亡!
    2019年8月28日13:10分許,家住城固縣的高中學生何某(男,17歲)無證駕駛無牌踏板摩託車,後載朋友張某(男,17歲)由家裡出發,行至城龍路五裡廟村段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張某某(男,66歲)發生碰撞,致張某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 【慘劇】醉酒後駕駛摩託車發生單方事故 車主受傷駕駛人死亡
    各方面證據顯示,事發當時羅某與楊某均為醉酒狀態,未取得駕駛證的羅某駕駛楊某所有的摩託車,拉乘楊某,並發生了交通事故。死者羅某的家屬對摩託車駕駛員究竟是誰產生質疑。摩託車涉酒案件增多 死亡率高應引起重視興慶區交警二大隊地處城鄉結合部,依靠摩託車出行的人員較多。但是交通安全意識相對淡薄,存在無證駕駛,不按照規定帶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而近期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民警發現,摩託車涉酒案件逐漸增多。
  • 陳某無證駕駛無牌三輪車撞人 致重傷後逃逸被判刑...
    海豐一男子陳某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摩託車,刮碰到龔某駕駛的摩託車,致使龔某重傷二級後肇事逃逸,被海豐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海豐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6月8日晚,被告人陳某無駕駛證駕駛無牌證三輪摩託車行駛至海豐縣城海麗大道某路段,超越同方向由龔某駕駛的二輪摩託車(有證)時,刮碰到龔某駕駛的摩託車,造成龔某受傷及車輛損壞。事故發生後,被告人陳某駕車逃離現場。經海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人陳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經司法鑑定:龔某所致的人體損傷程度己構成重傷二級。
  • 撫順男子無證駕駛摩託車撞人致死,獲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男子酒後無證駕駛摩託車,將騎自行車的騎行人撞倒,後者經搶救無效死亡……近日,法院公布了這起交通肇事案的一審判決結果。2020年9月20日5時許,家住撫順新賓的趙某某無證駕駛摩託車,行駛至新賓滿族自治縣小砬子路口時,將同方向房某騎行的自行車撞倒,造成房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於同年10月4日在家中死亡。
  • 【以案說法】摩託車爆胎致使後座朋友死亡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途中,張某摩託車的後輪突然爆胎,造成熊某頭部受傷送至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經事故責任認定,張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熊某、周某不負事故責任。  【分歧】  關於張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張某構成交通肇事罪。
  • 不戴頭盔處罰僅限於摩託車!但是....
    公安部提示廣大駕駛人、乘車人,安全頭盔、安全帶能在關鍵時刻保護您免受致命傷害,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主動系好安全帶。同時提醒安全頭盔生產、銷售企業,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不做侵害群眾利益的事,不做擾亂市場秩序的事,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企業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 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近日,有位網友留言↓↓↓我是一名計程車車主,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2019年5月24日10時許,王某無證駕駛我的車輛,與駕駛人力三輪車的蘇某相撞,致蘇某重傷後醫治無效死亡。醫療費用總計為2萬元。這個責任到底誰來承擔?一起來看看!
  • 山陽有摩託車的注意!山陽交警重拳整治無證駕駛一天拘留3人!
    山陽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交通秩序大整頓中,以「兩項整治」為契機,加強對城市道路無牌無證、酒後駕車等重點違法行為的整治,大隊繼續對轄區重點違法行為採取高壓態勢
  • 「一盔一帶」事故案例 兩車相撞,摩託車駕駛人頭部受傷
    2019年4月12日,在307國道獻縣165KM老周莊子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客車與一輛摩託車相撞,造成摩託車駕駛人頭部及腹部多處受傷。這是一起典型的駕駛摩託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發生事故後導致頭部受傷的交通事故。案發當日7時18分左右。河間市龍華店鄉駕駛人候某駕駛小客車由北向南行至事發路段,與由西向東行駛的獻縣陳莊鎮李某駕駛的摩託車相撞。
  • 監利最新交規,無證駕駛摩託車罰款2000元,拘留15日!
    致廣大摩託車、電動車駕駛人的一封信全縣摩託車、電動車駕駛人朋友:您們好
  • 東區中學一學生無證駕駛摩託載人 中山00後少女墜車當場身亡 現場慘烈→
    昨日(7月21日)下午5點左右,東區孫文東路順景新一居小區對開路段發生一起慘烈交通事故,一名少女搭乘朋友一輛無牌摩託車不幸墜車身亡
  • 汕尾車主嫌熱不戴頭盔 愛車被扣
    據了解,此次行動將市區中心區劃分為五個片區,統籌500名警力在25個重點路口布控。行動開始後不久就查獲一大批無牌無證三輪車、摩託車,多名摩託車、電動車司機因不戴安全頭盔而被暫扣車輛。摩託車車主「(你有沒有頭盔?)
  • 駕駛這種車輛注意了!遵義交警正發力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電動車、摩託車是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但是,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往往比較淡薄,路上磕磕碰碰,嚴重的甚至引發交通事故。
  • 阜新交通事故,摩託車駕駛員醉駕與三輪電動車相撞,造成一死一傷
    現在全國都在提倡一盔一帶,一盔一帶指的是強化駕駛員安全保護的措施,機動車駕駛員要繫上安全帶,摩託車、電動車駕駛員要戴上頭盔,以保證自身的安全。事發遼寧省阜新市彰武縣,男子郝某某醉酒駕駛一輛二輪摩託車,與一輛三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三輪電動車駕乘人員一死一傷,2020年11月,從法院獲悉,郝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 無證駕駛,罰!
    1、2021年1月28日11時許,趙某某駕駛一輛無牌兩輪摩託車行駛至麥積區三岔鎮路段,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元龍中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趙某某罰款500元,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 安全頭盔就是生命頭盔!請「戴」好你的安全!
    有關研究結果表明,當事故發生時,騎行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衝、減震的保護作用,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傷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5倍,頭盔對於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來說,相當於轎車駕駛人所系的安全帶,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後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