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穩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執法處罰的範圍限定為騎乘摩託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
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幫助群眾配備安全頭盔,提示有頭盔的群眾自覺佩戴頭盔,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實施依法查糾的時間,並注重人性化執法、理性執法、柔性執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公安部提示廣大駕駛人、乘車人,安全頭盔、安全帶能在關鍵時刻保護您免受致命傷害,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主動系好安全帶。
同時提醒安全頭盔生產、銷售企業,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不做侵害群眾利益的事,不做擾亂市場秩序的事,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企業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交警山海天大隊通報:4月13日17時許,駕駛人仲某駕駛號牌為魯C6****的普通二輪摩託車載劉某沿海天二路由南向北行駛,駕駛人潘某某駕駛號牌為魯L0****的小型越野汽車沿怡海路由西向東行駛。
此時,駕駛人仲某的行進方向上為紅燈,駕駛人潘某某的行進方向上則為黃燈,然而兩人均未遵守法規中關於「紅燈、黃燈」信號的規定,一個闖,一個搶,上演了「黃」飛「紅」,結果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更為嚴重的是仲某、劉某兩人並未佩戴安全頭盔,在此次事故中頭部遭到撞擊,受到不同程度傷害,幸虧沒有生命危險。後經認定,仲某、潘某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生命只有一次,駕乘摩託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轉彎或橫過機動車道,要主動示意並注意觀察,確認安全後通過。來源:直播日照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日照交警 編輯:於坤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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