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開學前兩天,我和好朋友騎上摩託車準備去縣城買件新衣服,沒想到就出了事……」提起案件,開學就是高二學生的何某沉重的嘆著氣。
2019年8月28日13:10分許,家住城固縣的高中學生何某(男,17歲)無證駕駛無牌踏板摩託車,後載朋友張某(男,17歲)由家裡出發,行至城龍路五裡廟村段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張某某(男,66歲)發生碰撞,致張某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駕駛員何某和乘坐人不同程度受輕傷。 事故發生後城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何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行人負次要責任、張某無責任。事發當日,城固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將何某刑事拘留,羈押在城固縣看守所。 9月1號是全國中小學生的開學報名時,而正值人生學習黃金時期的何某卻只能在高牆內度過。在離開看守所的時候何某突然問道:「警察叔叔,請問我什麼時候能去學校上課。」面對何某充滿期待的眼神,令民警倍感揪心。 何某駕駛的摩託車是兩三年前家長購買的,一直未辦理機動車入戶登記手續,也未辦理保險,此次事故給雙方家庭帶來的損失不堪設想。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城固縣僅學生駕駛摩託車、電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多達20餘起,30多人不同程度受傷。(李希 郭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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