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14時36分許,德州公安交警直屬五大隊民警在城區村村通公路開展麵包車超員、酒駕等重點違法行為治理行動中,在民警設置的臨時執勤點百餘米的位置,民警發現一輛車停在了路邊,駕駛員從車上下來後,直接跑向了路邊的村子,駕駛員的這一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到了車跟前,民警從車上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氣,車輛沒有熄火,也沒有打開警示燈,從駕駛員迅速跑離時的慌張舉動不難斷定駕駛員飲酒了,民警立即駕車沿著駕駛員逃離的方向跟了過去,結果駕駛員跑了有幾百米遠的距離後因為體力不支,被隨後趕到的民警攔截,駕駛員承認自己中午飲酒了,民警將駕駛員帶上警車進行進一步詢問。
經對駕駛員詢問得知,因為中午自己喝了酒,隨車的一個朋友也喝了酒,之前喝了酒都是由朋友開車,不過朋友前段時間因為酒後駕駛被民警查到了,擔心被再次查到,所以就由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以為離 家挺近的不會這麼「巧合」,結果駛出來沒有多遠發現前方有民警執勤,便使出了「金蟬脫殼」之計,丟下了坐在車上的朋友想一躲了之,結果還是被民警給逮住了。
經民警對駕駛員酒精含量檢測得知,駕駛員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3毫克,屬於酒後駕駛,民警依法對駕駛員進行了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