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人人都懂的道理,卻還被駕駛人吳某當作了耳旁風,抱著僥倖心理飲酒後駕駛,在遇到民警設卡檢查時,想用「金蟬脫殼」的計策躲過查處,不料被慧眼如炬的民警當場識破。
6月29日晚,平鄉縣交警在河古廟豐河線與邢臨線交叉口處設卡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大力查處夜間各項違法行為。22時許,民警楊偉等人見一輛自東向西行駛的白色商務車,趁著夜色走走停停,形跡十分可疑。當行至距卡點50米處,突然熄火將車停到了路邊。根據夜查經驗,民警認為該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嫌疑。於是,民警便上前進行查看。當走近該車時,突然車門打開,從駕駛室躥出一個人,撒腿就跑,猶如百米衝刺一般。見此情景,民警緊追不捨,在跑出300餘米後將其制服。民警遂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發現測試數值達66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
經查,司機姓吳,廣宗縣人,在河古廟宴請朋友。酒足飯飽後,抱著僥倖心理開車送朋友回家。剛出飯店門口不久,見前方有交警設卡,心裡一時驚慌,便丟下車內的朋友,棄車而逃,結果還是被民警逮了個正著。隨後,民警對駕駛人吳某進行了處罰。
關於酒駕、醉駕
小編真不是嚇唬人
看完以下內容
就不需要再做過多解釋了
/看完這個圖,還需要我做過多的解釋嗎/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平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
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請大家時刻緊繃「喝酒不開車"這根弦
切勿存在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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