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信豐縣高新區廈門路與惠州路交叉路口,一輛摩託與小轎車發生碰撞,因摩託車駕乘人員未規範佩戴安全頭盔,導致摩託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傷勢嚴重,一方車輛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了這驚心動魄的瞬間。
6月1日,代某駕駛贛BYP7**號二輪摩託車搭乘黃某沿信豐縣高新區惠州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郭某駕駛贛B926**號小轎車沿信豐縣高新區廈門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程某(行車記錄儀視角車輛)駕駛贛BPL2**號小轎車與郭某相向行駛。15時45分許,三車行駛至廈門路與惠州路交叉路口時,代某駕駛的二輪摩託車與郭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相撞後二輪摩託車被甩飛撞上了程某駕駛的車輛。(撞擊時,駕乘人員頭盔甩出)
根據現場勘察和調查民警得知,兩車碰撞的瞬間,摩託車駕乘人員代某、黃某兩人頭部連同摩託車一起撞上了轎車,由於二輪車駕乘人員均未正確規範佩戴頭盔,導致撞擊時頭盔甩出,未能起到保護頭部的作用。同時代某和黃某佩戴的頭盔不是標準的安全頭盔(戴的安全帽),防護性和固定性較差,事故造成代某與黃某的頭部均受重傷。交警再次提醒:
安全頭盔
用錯=沒戴
駕駛二輪車出行
請一定按規定正確佩戴標準安全頭盔!
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但你能做的,是不斷提高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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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劉風森
編輯:王斌、肖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