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左邊 跟我一起畫個龍
在你右邊 畫一道彩虹」
中山火炬一男子在街頭
演繹「野狼disco」
可惜,他搞錯了對象
把人家的愛車當成了自家舞臺
結果,杯具了……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向火炬警方報案:其於17日晚將小車停放在火炬區某路段,次日上午取車時發現車身有一道約2米長刮痕,目測損失約數千元。
(案發現場一)
緊接著,火炬警方又接到多名事主報案稱私家車被不同程度刮花。
據了解,停在同一地點的13輛私家車都在一夜之間被人刮花。
(案發現場二)
(案發現場三)
看到自己的愛車被人刮花
簡直就是...
接報後,火炬警方通過現場走訪和調取監控錄像發現,11月17日晚,一名舉止怪異的白衣男子出現在火炬區置業路某路段。
(嫌疑人來到案發現場)
當白衣男子經過車輛時,有疑似刮車的肢體動作。
(嫌疑人刮車一)
隨後,男子開始變本加厲,沿路一直刮車了約15分鐘,停在路邊一排的13輛車均無一倖免!
(嫌疑人刮車二)
11月25日,火炬警方根據掌握的線索,經多時蹲守摸排,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桑某,並於當日下午在開發區置業路一工地內將其抓獲歸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桑某)
審訊中,犯罪嫌疑人桑某供述了案發當晚,其與同事喝酒後獨自步行回住處期間,因酒精刺激以及心情鬱悶,就用隨身攜帶的鑰匙對停放在路邊的車輛任意亂刮。
(犯罪嫌疑人桑某指認現場)
目前,犯罪嫌疑人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酒壯慫人膽
但絕不能因喝了酒
就肆意違法犯罪
一時衝動,刮車洩憤
看似小事一樁,實則成本高昂
法律成本:惡意刮花汽車屬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或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輕則被治安拘留,重則觸犯刑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時間成本: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刑事處罰標準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編輯:曾嘉慧
二審:彭曉劍
三審:魏禮軍
素材來源:平安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