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已經佔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自從智能化以後,已經不是簡單的通話工具。手機突然多了很多附加功能,它可以拍照,並自帶美圖功能。他可以上網瀏覽信息,小手一點,家事國事天下事瞭然於胸。
對一部分人來說,
失掉手機甚至比失戀還難受。
因為我們吃飯在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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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廁所在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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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走在馬路上在看手機▼
我們坐車在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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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開車也還是在看手機
(網絡圖片)
手機迷們總是有著非凡的自信,無論在什麼時候,總以為自己可以一心二用不會出事,而正是這些盲目的自信,讓一些人付出了血的代價。
近日,樟樹一男子就因為開車時看了一眼手機而發生了交通事故.
2017年11月26日晚上,樟樹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藥都南大道郵政局旁發生一起單方交通事故,一輛贛C·XXX牌照的小車不慎撞上了左側的花壇。
事故發生後,民警迅速驅車出警趕到了現場,發現一輛白色的北京現代小轎車已越過花壇,停在道路的左側人行道上,車子右側損壞比較嚴重,小車的左側車輪子歪斜著,前引擎蓋略有變形。小車駕駛員則站在一邊,一臉被嚇懵了的樣子,顯得十分緊張,好半天沒有緩過神來..民警一邊打開警燈進行安全提示、擺放反光錐筒、拉警戒帶並聯繫吊車前來施救,一邊問詢駕駛員事故的原因。
經了解得知,駕駛員張某是樟樹市閣山鎮人,因為他想去某企業辦點事,但是時間已是較晚了,已約好了人在等,由於他生怕別人等得不耐煩,就邊駕車子邊用手機發微信,走一段發一個位置,說明自己正在向他提供的位置接近,結果等他再次低一下頭看一下微信時,他一時沒有把控好,不知道車子怎麼就往右側跑偏了一下,等反應過來就向右猛打了一把方向,結果車子就越過了花壇,而且車速也蠻快,安全氣囊也彈了出來,還把花壇和裡面的樹木都撞壞了,駕駛員張某這時追悔莫及,後悔沒有謹記要安全駕駛。
樟樹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司機開車打電話要扣2分,罰200元。開車玩手機、看電視、接聽電話等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為了自身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廣大市民,開車時不要玩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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