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海南日報記者賈磊 通訊員陳曼燕 近日,一則《暢好!請還我綠水青山!》的微信消息在網上流傳,其中稱2017年4月,海南省國營暢好農場私自將橡膠林砍伐。針對此事,記者從五指山市政府相關部門了解到,微信文中所涉及的橡膠林砍伐是在拿到海南省林業廳與五指山市林業局批准、許可後,拿到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進行的採伐活動。
圖說:暢好農場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針對此事,五指山市有關部門回應稱,海南省國營暢好農場於1958年建場,是海南農墾旗下的一個國有農場(企業),1981年為解決海南農墾日益激化的場社糾紛,根據國務院發【1980】202號文件《關於海南島問題座談會紀要》有關處理土地糾紛原則第六條和海南署【1980】208號文件的規定,經申請協商同意什束生產隊併入暢好農場。
圖說:林木採伐證
據暢好農場場長黃芳介紹,按文件規定,隊並場後原屬於集體所有的財產,一律歸農場所有,由農場統一管理和使用。農場土地屬於國有土地,與集體所有土地的性質是不同的。什束生產隊(什束村)1981年並場後,帶入的土地也轉變為國有,暢好農場享有經營、管理、使用的權利。根據暢好農場出具的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中,該權屬證為2004年10月9日頒發,該證書內土地使用權人為國營暢好農場,座落為暢好18隊,使用權類型為劃撥,使用權面積為2404240.3平方米。
此外,據農場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橡膠老化和農場需要發展咖啡產業,暢好農場經協商請示五指山市政府相關負責人同意後,由海膠集團金江分公司向管理機關(海南省林業廳)、發證機關(五指山市林業局)申請採伐,且在2017年2月16日拿到了林木採伐證(編號0043355),採伐期限為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31日。該證書批准了海膠集團金江分公司在暢好農場林場(鄉鎮)18隊林班採伐,採伐面積為3.29公頃,在該證書下方有管理機關海南省林業廳及發證機關五指山市林業局的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