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19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張某、郭某、方某相約,各自攜帶彈弓等捕獵工具,駕車到靈寶市故縣鎮井溝村南柏樹林裡打鳥。當晚,靈寶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將王某、郭某、方某當場抓獲,並現場查獲國家瀕危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四隻,張某在現場逃跑後被抓獲。
今年4月份,靈寶市人民檢察院受理這起案件後,依法審查全案證據,對王某、張某、郭某、方某依法提起公訴。在提審過程中,四人都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表示因自身受教育水平低、對國家珍稀動物的不了解,給社會、家庭帶來了嚴重的後果,也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的成功辦理,有力打擊和震懾了非法獵殺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
檢察官提醒:靈寶市地處小秦嶺自然保護區,各種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根據《河南省林業廳關於確定禁獵區域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靈寶市全境屬于禁獵區,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必將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