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河北保定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淶源縣張家莊村發生了一起殺人案,警方接警後迅速趕往現場進行勘查,受害人冀鵬被人砍死在離自家不遠處的胡同裡,其頭部朝西幾乎與身體分離。案發後,淶源警方將犯罪嫌疑人畢志新在其家中抓獲,並繳獲了其作案使用的菜刀和鐮刀。此案經法院審理,判處被告人畢志新無期徒刑。
案發緣由
2014年7月,畢志新的妻子曾秀梅(化名)準備回位於淶源縣石道溝的娘家,因為家中沒車便搭載冀鵬的車前往淶源縣城,當天,在曾秀梅從娘家返回的路上,冀鵬在岔路口駛離原本的路線,將車停在淶源縣與靈丘縣交界的驛馬嶺山將其強姦。
事後,冀鵬以孩子作為威脅迫使曾秀梅不對外聲張此事,甚至不能告訴她的丈夫畢志新。此後一段時間,冀鵬因其妻子懷孕又兩次與曾秀梅發生性關係。只是,紙包不住火,此事終究被畢志新發現。
得知此事後的畢志新十分生氣,通過溝通兩家決定私了。畢志新與曾秀梅兩人曾提出要求冀鵬賠償5萬元,後多次協商從5萬元變成3萬元,最後冀鵬一直拖欠未償。2014年8月30日,兩家走法定程序處,冀鵬被警方帶走並於幾天後釋放。2015年1月,畢志新和妻子前往北京討說法,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淶源縣公安局處10天行政拘留。
案件經歷
2015年2月5日,河北省淶源縣南屯鎮張家莊村的村民都在張羅過年的事。當天晚上畢志新與朋友在縣城的小吃部裡吃飯喝酒。飯後,畢志新的朋友將他送回家,而畢志新回家後因心情不好再次開酒猛灌。
緊接著,畢志新衝進廚房拿起菜刀和兩把鐮刀,前去找冀鵬欲解決此事。曾秀梅害怕發生不好的事便緊隨其後試圖阻止他。2月5日晚9時許,畢志新將外出打麻將歸來的冀鵬持菜刀和鐮刀殺害,後畢志新讓曾秀梅打電話報警並返回家中,等待警方將其帶走。案發後,兩家人在這場巨變中度過接下來的生活,畢志新的妻子帶著孩子搬離張家莊,冀鵬的家人也搬家離開。
案件結果
2015年8月5日,保定市中級法院在淶源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同年10月21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冀鵬的家屬共計14萬餘元。
2016年3月28日,河北省高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發回重審。2016年8月17日,保定市中級法院在淶源縣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畢志新殺人案。於同年9月7日,判決被告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賠償冀鵬家屬16萬餘元。
2017年11月1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多次審理判決,被告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賠償冀鵬家屬2萬餘元。
寫在最後
此案件,註定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對局。雙方都曾有錯,一開始就走法定程序,也許就不會發生後續一系列的事情,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