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導,雲南省丘北縣委宣傳部21日通報,經國家、省、州醫療專家的全力搶救,發生毒鼠強中毒事件的平龍村佳佳幼兒園的5名危重兒童,已全部脫離生命危險,轉入普通病房觀察治療。經調查目前已排除學校供餐致中毒的可能,通過提取物檢測顯示毒鼠強呈陽性,經檢測有7名兒童因食用零食發生毒鼠強中毒,其中2名兒童因搶救無效死亡。
5名危重兒童脫險,絕非此次毒鼠強事件的句號。且不說兩名幼童的夭亡帶給公眾無限痛惜,而真相的殘缺尤讓人心緒難平。毒鼠強為何混在零食裡?零食中的毒鼠強究竟來自哪裡?孩子又是怎麼拿到含毒零食的?目前仍無答案。
毒鼠強,也被稱為「三步倒」、「聞到死」、「一掃光」、「沒鼠命」等等。從這些俗稱,足以看出其劇毒。據介紹,幾毫克毒鼠強便可致成人死亡,1千克可致20萬人死亡,更可怕的是,目前尚無特效解毒劑。早在1991年,農業部即將毒鼠強為禁用品種,1999年國家經貿委將毒鼠強列為立即淘汰的產品而禁止生產、使用,但效果並不明顯,毒鼠強遠未絕跡。
為加大打擊力度,到了2003年,「兩高」在《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就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最高可判處死刑。
既然毒鼠強為國家明令禁售產品,非法買賣毒鼠強可能承擔刑責,毒鼠強為何仍一直四處出沒,毒害民眾?這折射出監管部門缺乏聯動,比如,監管毒鼠強,牽涉到工商、農業、公安、質監、食藥監、衛生、環保等部門,但是相關部門並未協力打造嚴密的監督鏈。特別在一些基層,毒鼠強招搖於世,並未被打擊,比如在丘北縣雙龍營鎮平龍村,多名村民稱毒鼠強可以隨便買到,「趕集天只要花兩三元錢,就可以買到一小瓶毒鼠強」。
如果說毒鼠強是禍害之源,那麼監管失職客觀上扮演了為虎作倀的角色。具體到此次事件,還暴露出監管部門、幼兒園對進食零食、餐飲缺乏有效監管。按規定,學生外帶零食入幼兒園應被禁止,但在這家幼兒園,零食可長驅直入。老師哪裡去了?
據丘北縣教育局介紹,出事幼兒園從創辦至今的1年零1個多月裡,一直沒有相關資質。按規定,沒有資質就必須停辦,該幼兒園一直照常運行,監管部門顯然難逃失職之嫌。既不關停,又缺乏嚴格監督,這起毒鼠強事件的爆發就毫不偶然,即便沒有此次事件,也難保不出現其他問題。
每一起悲劇背後,都藏著一個魔鬼,這個魔鬼可能是麻痺大意,可能是失職瀆職;可能是歹人逞惡,也可能是制度缺失。每有悲劇發生,相關部門都不忘表示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但是當生命已經喪失,這樣的反思是不是晚了點?更悲哀的是,血的教訓未必真能喚醒相關部門的敬畏意識、盡責意識。但願,兩名孩子的生命能夠真正使職能部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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