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題目摘自市民留言,請不要叫我標題黨,這個鍋小編不背哦。
2月15日,本號發了《蘭埔巴士站出現人販子?》一文,目的是希望相關人儘快與警方聯繫,便於查明真相,並順帶指出網帖可疑之處。
小編留意了一下市民留言,發現居然引發了一場大討論,一些市民言之鑿鑿認為存在「拍一下肩頭,噴一口煙,聞一下就迷糊」的迷藥作案手法;而一些具備相當科學知識和辨別能力的市民則留言表示不相信存在這類迷藥。
相信科學的留言截圖我們就不處理頭像了,點讚並表示佩服。
那麼,到底有沒有這個所謂的「迷藥」?小編在諮詢資深刑警後解答如下:
一、道聽途說。都是聽說自己同事或者親友遭遇了此類事件,如果你是直接從親身經歷者處聽來的消息,請你再次詢問對方,並把本文出示給他看。
二、親身經歷。留言中有一人自稱是親身經歷者,請回答幾個問題:1,向你借銀行卡或錢的男子有無許諾事成之後給你好處?你有無因此動心?2,男子身上的香水讓你迷暈,那麼他本人呢?與他遭遇的其他人呢?3,從你的帖子看出你沒有錢,因為被騙的3000元還是要朋友轉給你。為什麼騙子不把你身上所有財物拿走?為什麼騙子不去找一個有錢人,一次迷暈幾十萬不好嗎?另外,你去醫院檢查了嗎?有後遺症嗎?此類受騙的除了確實好心想幫助人外,貪心和沒有分辨能力才是上當的主要原因。
三、偷狗用的藥就是,為什麼說沒有?從警方破獲的案件查實,偷狗人一般是使用「琥珀膽鹼」這種藥品,通過飛針注射或拌在肉裡給狗吃後才中毒。
四、剛剛發生的金正男被刺殺事件就是最有力的證據。請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真看相關新聞報導:有媒體追訪了當日在機場第一個協助金正男的警員。該警員指出,金正男尚未過安檢,就在人來人往的離境大堂遭遇毒手。事發後,他仍處於清醒狀態,但表情相當痛苦。有報導稱,金正男中毒後向一名機場女服務員求助,並在該服務員的協助下,向駐守機場的警員求救。當時金正男還可以說出是遭兩名身份不明的女子向臉上噴灑液體。他之後被送往機場診所,在轉送醫院途中身亡。馬來西亞法醫懷疑金正男很大可能是死於山埃毒。如果有人非要把金正男中毒死亡和本文討論的迷暈藥作案等同,建議直接忽略本文。
全國警方破獲大量此類詐騙案件,最後均證實不存在藥物情況,有的案件曾給受害者抽血檢驗,沒有發現藥物跡象。另外從法律上說,使用藥物謀財作案的一般定性為搶劫,而不是詐騙。
實際生活中有無使用藥物作案的?當然有,在現實中有使用三唑侖等安眠藥物作案的,一般是放在飲料中給受害人喝下去才有效。
自稱被拍一下、噴一下就迷糊的受害者都拒絕去醫院治療,且事後均沒有後遺症或其他不良反應。
既然警方認為現實中不存在這樣的手段,為何卻有少數群眾層出不窮的自稱遇到此類案件?警方幾十年的破案事實鐵一般證明凡是自稱遭遇迷暈藥詐騙的都是因為自己貪心,喪失應有的警惕和辨別能力後導致被騙。事後因為怕被家人指責、嘲笑等等原因而編造、臆想、抄襲出來的情節。
其實敢於承認自己因貪心而上當受騙也是蠻需要勇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