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早上,一位住在平山鎮羅陽山腳下的老朋友,興衝衝給我來電說:昨天夜裡有一隻貓頭鷹誤闖入他家的廚房裡,被他捕獲關在鳥籠裡了,是不是把它殺掉燉湯滋補一下?我心裡想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能濫捕濫殺呀!我連忙制止老朋友的想法。
下午5時,我買了一隻本地青頭鴨趕到老朋友家裡,在走廊上,我看到鳥籠裡倦縮著一隻貓頭鷹,渾身上下散發一種害怕、恐懼的氣息,讓人覺得十分可憐。酒過三巡之後,略帶醉意的老朋友把鳥籠和貓頭鷹掛在我摩託車後座上,晚上九時許,我來到靈東水庫大橋附近的樹林裡,我決定放生這只可憐的貓頭鷹,讓它回歸大自然吧!
誰知我剛打開鳥籠一把抓住貓頭鷹時,它的雙爪死死抓住鳥籠的鐵絲,似乎十分不情願離開鳥籠,我用力拽住貓頭鷹的身體,它極力地反抗,還用爪子抓痛了我的手背。看來沒有辦法了,只好帶著貓頭鷹回家,明天再作打算吧!
剛進家門,妻子見到我帶著一隻貓頭鷹回家,不由分說指著我的腦袋罵道:你說你還是一個讀書人,難道不知道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嗎?怎能隨便帶它回家呢?你的行為已經違法了,知道嗎?趕緊把它拿到野外放生,否則我馬上打電話告訴你父親,讓他教育教育你如何保護野生動物?
在妻子劈頭蓋臉的教訓之下,我趕緊騎著電動車帶上鳥籠裡的貓頭鷹,來到國道209線附近一處茂密的樹林旁邊,砸爛鳥籠用木棍把貓頭鷹趕走。這一隻懂人性的貓頭鷹還是很不情願離開我,它站在地朝我點點頭,似乎在向我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又像在依依不捨向我說再見……一會兒,貓頭鷹撲通兩下長長的翅膀,「嗖嗖」地飛進黑暗的樹林裡。此時,我還來不及向貓頭鷹說些什麼?但是心裡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
貓頭鷹也叫梟,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有關二級動物的條文:「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作者:楚王子
原標題:夜裡,一隻可憐的貓頭鷹被我放生兩次,一次它不願意走,最後它依依不捨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