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新臺幣≈6.5萬人民幣,
這份工作你做不做?
先瞅一下正編空乘和實習生の區別
嗯,簡單粗暴地說
下面這份工作性價比更高哦
▌臺灣華航今年開始增設「實習空姐」
華航近年與各大學產學合作,職務包括地勤、資管、維修,均為地面工作,今年起增設乘務員實習。
華航公告,預計招募24名年滿20歲的大三生,以大四全年度實習,實習時間為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前2個月先接受地面訓練,最快今年9月望有首批實習生飛上高空實習。
實習空乘前兩個月為地面培訓課程,十二個月機上空勤實習, 每月飛行六十小時,和正式空乘時數相同 ,但飛行航班為短程國際線,並以當日來回為主。華航提供每學期十五萬獎學金、三萬元全勤獎金,訓練期間也提供車馬費。
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證實,確實與華航初步討論,實習生若要上飛機服務,一切規定比照一般空乘,必須依現行AOR規定,接受約二、三週地面訓練後,取得乘務員從業資格,職掌也應確實分明。
目前臺灣地區的法規並未限制實習生不得上飛機,但華航必須確實完成訓練。
▌華航:不缺空服員 培訓人才
桃園市乘務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則痛批,「華航沒有極限」,全世界沒有一家航空公司讓實習生上飛機,德國漢莎航空官網上更明文規定,基於飛行安全考量,飛行員、空乘務員不接受實習生。
↑這位林女士正是前一陣子華航空乘罷工的推手
此外,實習生代表低廉勞動力,若僅領「獎學金」而非固定薪資,每月飛時卻與正式乘務員完全相同,恐造成不良示範。
華航澄清,新加坡航空公司即曾招募空乘實習生,韓國、南非及歐美多家國際航空公司都有產學合作實習。華航強調,現階段華航客艙並不缺乘務員,主要為培育航空服務人才,實習生配置不影響安全人力標準。
臺灣「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該部去年修正「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學生在學習訓練以外若有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契約須符合勞基法規範。
臺「勞動部」認為,實習過程的輕度和強度都應和正式人員工作有所區別,例如:機上免稅品銷售涉及點貨、刷卡等較複雜作業,實習生應有人指導、陪同下進行,不能獨立作業;送餐等工作也不能全程由實習生進行。
乘務員為「勞基法」「責任制」指定適用對象,但勞動部表示,實習空服員不能因為實習跟隨對象是責任制指定適用對象,就跟著適用,學科課程必須算入每天的工時內,學科課程加上實務訓練時間,每天最長不可超過正常工時和延長工時共十二小時。
▌臺灣網友吐槽華航「無下限」
enkidu0830:
摔了還可以討上千萬賠償幫助家計,好欸!
donkilu:
以實習之名行壓榨勞工之實,臺灣太常見了
winniees:
欺負學生單純好騙,這公司真的沒下限了
【公費學飛】 【自費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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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編輯:雲端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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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素材來源 |businessfocus、蘋果日報、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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