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浣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自己晾曬在一酒店餐廳背後空地上的兩塊醃肉和一隻醃雞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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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吳先生通過餐廳視頻錄像回放,發現是一名穿著圍裙的女子偷走的。對此,吳先生非常的生氣,於是報了警。
民警調取現場周邊公共視頻,根據吳先生所講的時間範圍進行排查,最終追查到了嫌疑人。隨後,民警進一步確認身份後,於12月22日晚來到嫌疑人邵某的住處。一看到民警出現在自己面前,邵某立刻意識自己犯的事暴露了,怯怯地說:「那些臘肉,我都吃完了……」
據邵某交代,自己是安徽人,在諸暨以靠收廢品為生。當日下午,她拿著一隻蛇皮袋出門,準備到浣東街道一酒店附近去撿廢品,到了酒店附近看到了曬著的醃肉和醃雞,一時嘴饞,順手將晾曬著的兩塊醃肉、一隻醃雞裝進了自己的蛇皮袋裡,當晚就把醃肉燉了。
回想起當天的情形,邵某懊悔不已,一再向吳先生道歉。在民警的教育下,邵某表示願意積極賠償受害人,挽回其損失。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犬類管理,遏制犬類擾民、傷人以及破壞市容環境等犬類突出問題,切實增強市民規範養犬意識,優化城市環境,深化文明城市建設,6月份,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開展犬類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區域:城區(尤其是各住宅小區,城市廣場、市民公園、體育公園、遊步道等公共場所及周邊區域,雄風永利、印象城、大潤發、小百貨等商超市場周邊區域,諸暨中學、二高、浣江初中等學校周邊區域。)
二、整治要求:
1.規範養犬。犬主應嚴格遵守《紹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給犬只登記辦證和年審。
2.健康養犬。犬主應及時對犬只進行常規健康檢查,按時注射相關疫苗,不得隨意拋棄。
3.衛生養犬。遛犬時要避免犬只隨地排洩,及時清理犬只糞便,自覺維護城市衛生環境。
4.文明養犬。保持睦鄰友好,避免因犬只吠叫,侵擾他人正常生活。
5.安全養犬。每日19:00至次日7:00可攜犬出戶,出戶時應使用繩、鏈等牽引,避免近距離接觸人群。不得攜帶犬只進入學校、商店、市場、醫院、影劇院、風景區、車站等公共場所。
來源:浙江發布2017年6月16日,在街邊馬路市場,有人在售賣地皮菜(雷公菌、鼻涕肉),5元一斤,市民爭相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