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全旗社會市面蒙漢文規範並用工作,創造和諧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根據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全市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規範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土默特右旗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土默特右旗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治理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10月26日,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旗市場監督局、旗城管執法大隊聯合召開了全旗廣告製作單位規範使用蒙漢兩種文字工作推進會,全旗30多家廣告製作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 :
社會市面蒙漢文並用專項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立足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依法開展全旗社會市面蒙漢文並用專項整頓工作。旗民委要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具體負責全旗社會市面用文的翻譯和審核,負責摸清蒙漢文並用情況底數,建立各街道蒙漢文並用工作檯帳,牽頭做好蒙漢文治理整頓的文書下達、規範治理等工作。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蒙漢兩種文字並用的登記核准工作,並在辦理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時,必須提醒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制牌匾時嚴格按「三率五同」的要求製作牌匾,不按要求製作的,對其作出責令整改、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旗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未按《包頭市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管理條例》規定製作的牌匾做出不予掛放的規定。同時,要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加強管理,對不規範製作掛放的牌匾、戶外廣告、橫幅等予以制止或摘除。旗公安局要依法保障蒙漢文治理整頓期間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對故意妨礙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整治工作的行為,依法採取治安處理。旗交通局負責對公路交通標記、汽車站牌、城區進出口指示牌的蒙漢文並用整頓規範工作。旗委宣傳部負責對城市主要街道文化宣傳欄、廣告欄、城市標語、公共文化活動等標識牌的蒙漢文並用整頓規範工作。旗文化旅遊廣電局負責對公用設施名稱、旅遊景點等標識牌的蒙漢文並用整頓規範工作。旗民政局負責地名、界標等標識牌的蒙漢文並用整頓規範工作。其他職能單位要按照旗民委摸底統計,認真做好各自領域的蒙漢文並用整頓規範工作。
會議強調:
在全旗廣告製作單位推行網上聯審聯批制度。廣告製作單位在接到製作訂單後,首先向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漢文內容審核,待審核通過後向旗民委申請蒙文翻譯;廣告公司製作好的蒙漢文效果圖在經旗民委審核通過後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申請安裝,旗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派專人到現場指導安裝。要不斷強化對蒙漢文製作廣告單位的源頭治理,民委、市場、城管執法部門要與廣告公司籤訂責任狀,對違反規定的廣告製作安裝單位予以處罰。旗融媒體中心要定期對治理整頓情況和廣告製作單位日常製作安裝情況進行跟蹤報導,對製作安裝好的廣告製作單位通報表揚,對製作安裝不標準的廣告製作單位進行曝光。對不規範的牌匾、戶外廣告、橫幅必須堅決予以制止或摘除。嚴格按照旗城管大隊、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旗市場監督局審批流程規範設置,對推進全旗蒙古語文字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