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首發自政府採購信息報「政府採購信息」公眾號,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
問:採購人多長時間內必須確定中標供應商?
答:採購人確定供應商的起始時間應以收到評審報告後開始計算,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
法律依據為《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採購代理機構應當自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採購人。採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
問: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有什麼關係?
答:是同一時間。法律依據為《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九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問:評標委員會可以直接確定中標人嗎?
答:如果採購人對此進行了委託,那麼評標委員會可以根據採購人委託直接確定中標人。法律依據為《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六條,評標委員會負責具體評標事務,並獨立履行下列職責:(四)確定中標候選人名單,以及根據採購人委託直接確定中標人。
問:招標文件中可以規定投標保證金必須以現金方式繳納嗎?
答:不可以,違反了《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採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投標保證金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無效。
問:競爭性談判項目只有兩家供應商到場,可以進行談判嗎?
答:不可以,應當終止競爭性談判採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並說明原因,重新開展採購活動。法律依據為《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三十七條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談判採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並說明原因,重新開展採購活動:(三)在採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採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但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全國各級政府採購評審專家、採購人、採購中心/交易中心、監管部門在線培訓報名諮詢熱線:
18101067393;13811911357;
13718990636;18501929366;
13681486927。
政府採購專業書籍編輯、課題研究、官微內容供給及維護等,委託聯繫:
13681486927;18501929366;
13718990636;13811911357;
18101067393
採購代理機構操作經驗、精品項目分享,品牌打造、擅長領域推廣,請致電:
13681486927;18501929366;
13718990636;13811911357;
18101067393
1.微信文章中發布問答內容均為易採通APP用戶個人觀點。
2.提供回答用戶已匿名,如有特殊需求可在後臺留言說明。